中国江苏网7月30日讯(通讯员 王宇 张培华 程澄 记者 冒群)近日,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依法对一起长江水域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向玄武区法院提起诉讼,该案由鼓楼区检察院检察长朱赫承办。
今年1月至2月,吴某、叶某、马某驾驶船只,在江心洲洲头至长江五桥中间长江水域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多次非法捕捞水产品。上述人员的行为破坏了长江水域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产资源的正常生产繁殖,严重损害了该水域的生态环境,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经专家评估认定,对于吴某等三人行为造成的渔业资源损失,通过开展增殖放流进行修复的费用为20余万元。该院检察长朱赫决定由自己承办该案,在进行刑事审查的同时,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在刑事案件办理阶段,朱赫仔细审查了案卷材料,提审了犯罪嫌疑人,引导公安机关进行了补充侦查,对案涉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阶段,朱赫对三被告进行了公益诉讼法治宣传和教育,使三被告同意采用专家意见的评估方式。经层报市院、省院后,省、市院全面采纳该院的意见并予以批复,该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近年来,案发于长江流域的刑事犯罪案件不断发生,严重破坏了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作为南京唯一办理破坏长江生态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案件的基层检察院,鼓楼区检察院坚持认真履行“公共利益”守护者职责,以长江流域多发、频发的犯罪案件为突破口,在追究作案人员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法运用公益诉讼职能诉请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修复受损生态,努力保护长江生态环境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