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为杜绝过期药品回流社会,今天,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下个月开始,我省将在全省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家庭过期药回收工作。
所谓家庭过期失效药品,是指居民家庭中已超过有效期的,或虽未超过有效期但由于储存保管不当已变质或被污染的药品。使用过期失效药品,非但不能保证质量和疗效,还有可能贻误病情,甚至危害身体健康。过期失效药品不同于生活垃圾,不可直接丢弃于垃圾箱。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过期失效的药品属于危险废物。与一般废弃物不同,危险废物危害更大,随意排放、贮存的危废,在雨水、地下水的长期渗透、扩散作用下,会污染水体和土壤,进而影响人类健康。简单扔进垃圾桶还容易被不法分子回收加工进行“翻新上市”。
据了解,此次“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公益活动由省药监局联合江苏省医药商业协会共同开展,时间为9月至10月,为期两个月。每个县(市、区)将至少确定1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参加活动,并通过在各门店设置过期药品回收箱的方式,对家庭过期药品统一回收、统一存放,并做无害化处理。届时,市民可以将家中的过期药品拿到当地指定的药店进行回收。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药品监管部门将加强对过期药品回收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督,防止过期药品重新流入社会,维护广大群众用药安全。
记者 戚在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