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婴幼儿保育机构应设在三楼及以下,带有户外运动空间;主出入口、婴幼儿生活及活动区域等处,应安装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录像资料保存30天以上;对虐童等行为零容忍,对相关个人和直接管理人员实行终身禁入……《南京市婴幼儿保育机构管理办法》通过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联系电话:025-68787248,68787928(传真),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12日。
扬子晚报记者薛玲
保育机构要在三楼及以下
《办法》中所称婴幼儿保育机构,是指为0—3岁婴幼儿提供全日制、半日制、计时制保育、照护服务的机构。保育机构设立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比如应选址在安全、无污染、相对独立的区域内,楼层在三楼及以下,带有户外运动空间(不得设置在地下建筑内)。此外,须具备符合消防、安全、卫生、环保等要求的活动场地和适宜婴幼儿身心发展的活动分区,提供餐饮的,有符合要求的厨房或配餐间。具备数量充足、丰富适宜的玩具、图书和游戏材料,必备的卫生消毒设备、安全防护设备、生活辅助设备等。
录像资料保存30天以上
对于家长们来说,最关心的大概就是保育机构的安全问题了。《办法》规定,保育机构应当承担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并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比如建立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相应的风险防范机制,定期组织安全疏散演练。工作人员须掌握急救的基本技能和防范、避险、逃生、自救的基本方法,在紧急情况下优先保障婴幼儿安全。主出入口、婴幼儿生活及活动区域等处,应安装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确保监控全覆盖,录像资料保存30天以上。
对虐童等行为零容忍
《办法》要求保育机构应聘用身心健康、热爱婴幼儿、具备相关资质的工作人员,主动查询工作人员的无犯罪记录,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保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时缴纳社会保险。每年开展一次健康体检,定期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与此同时,保育机构应当营造良好的情感氛围,严禁虐待、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等损害婴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对虐童等行为零容忍,对相关个人和直接管理人员实行终身禁入。
三级联动综合监管
《办法》还对相关政府职能的监管责任进行了明确划分,并确定建立市、区、街镇三级联动综合监管机制。对于违反《办法》规定,比如工作人员的资格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安排未取得健康证的工作人员上岗,或者未及时将患有可能影响婴幼儿健康的疾病工作人员调离的;克扣、挪用婴幼儿伙食费的;歧视、虐待、体罚或变相体罚婴幼儿等行为,将由实施登记备案的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收回备案证;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