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记者万承源)8月19日上午,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20年后当街打老师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常某尧寻衅滋事一案,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于6月12日开庭审理此案,当天的庭审连续进行了6个多小时。庭审中,常某尧当年是否遭到老师的体罚及殴打,他的行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等问题成为双方争议焦点。7月10日栾川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常某尧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一审宣判后,常某尧提出上诉,洛阳中院依法立案受理,并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8月19日二审宣判。洛阳中院通过官方微信介绍了此案二审情况。洛阳中院在官方微信中称,充分保障了常某尧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经合议庭评议,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二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