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泰州市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泰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黑名单”管理的通知》《泰州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四个规范性文件,规范项目招投标。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从理顺招标投标管理体制着手,将成立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简称“市公管委”),主要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重大问题、重大事项的指导和协调。在组织架构方面,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由市长任主任,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市公管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泰州市行政审批局,承担市公管委日常工作,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的综合协调监督。
据了解,《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从8月15日开始实施,其他三个配套文件将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贾健 毛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