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8月28日,江苏省政府召开“进一步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主要对今年6月份江苏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于近日出台的《江苏省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行动方案(2019-2021)》(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的特点和亮点进行了解读。据了解,江苏在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电子消费、“互联网+”等领域推出多项促进消费新举措,最大程度增强居民消费能力,改善我省消费环境。
加强对养老设施的监管
“江苏是老龄化大省,人口老龄化问题严峻,截止到去年年底,江苏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经超过了1800万,预计到2030年要超过2500万。所以,老年人群体的消费安全、消费权益保障等问题我们非常重视。”江苏省民政厅副厅长沙维伟对记者说道。据他介绍,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之后,为保证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江苏省设立了养老服务机构的备案登记制度,增强了各部门对养老机构信息的共享性。大力推进养老机构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如果养老机构达不到要求,将会面临关停整改等处罚。与此同时,还将推行养老机构等级评审制度,百姓可根据等级和服务质量来选择适合自己的养老机构。
此外,江苏还将推进各类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以及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比重。
推进发展汽车产业“互联网+”消费
针对我省消费升级新趋势,《实施意见》要求在智能网联汽车等信息消费新热点,以及网约拼车、自有车辆租赁、旧物交换利用等新兴共享经济领域,培育形成更多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进其产业的消费发展。
此外,在推动汽车消费优化升级方面,江苏鼓励发展共享性、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流通体系,将加快出台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构建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网络,进一步加快实施二手车流通和报废汽车管理办法。
同时,还将积极研究对农村居民报废三轮汽车并购买3.5吨及以下货车或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的支持办法。推进开展城市停车场信息共享、规模开发和多元融资试点示范工作。
支持南京建设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
在文化领域,《行动方案》提出建立完善国有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试点成效评价和激励机制。加大文化艺术消费补贴,加强对江苏大剧院等重点文化消费场所的支持力度,加快乡镇电影院建设。而在旅游领域,支持南京、苏州等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建设,推进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江苏示范段建设,推动旅游风情小镇培育和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逐步放开中外合资旅行社从事旅游业务范围。
南京晨报/爱南京见习记者 刘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