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9月5日讯 (通讯员 童瑞军 记者 陈咏) 和同行有矛盾,扬州一奶茶店老板“突发奇想”,私自定做落款为“扬州市公安局”、“扬州市纪检委第四巡调组”等单位的“高调花篮”,意在威慑对方。为“扩大影响”,奶茶店店长还将花篮的照片发布到其微信朋友圈及其家庭微信群中。昨日,记者从扬州市邗江警方获悉,两人都被行政拘留。
警方介绍,今年29岁的朱某,男性,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人。在扬州大学瘦西湖校区经营奶茶店,该店重新装修后,于3日开业。因之前与该校区内教育超市存在矛盾,朱某产生定做“落款高调”花篮威慑对方的想法。昨日上午9时许,朱某将4个落款分别为“扬州市公安局”、“扬州市纪检委第四巡调组”、“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治安大队”、“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公交治安分局”的花篮摆放在其奶茶店门前。后该奶茶店店长蒙某(男,37岁,广西贵港市人),将上述4个花篮的照片发布到其微信朋友圈及其家庭微信群。
警方发现线索后及时介入,昨日对朱某和蒙某执行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