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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工掏4800万一口气买下5套房

时间:2019-09-11

童娟是名清洁工,丈夫是普通工人,家境也一般。令人意外的是,童娟竟掏出4800余万元一口气买了5套房。更意外的是,她付完房款后,既不交付也不办理权属登记。原来,这背后有个阴谋,涉及一起虚假诉讼案。9月10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举行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了6个典型案例,上述案例就是其中之一。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邓雯婷 刘遥

蹊跷:清洁工一口气买下5套房

童娟是南京市高淳区一名清洁工,丈夫是一家食品厂工人,家境一般。谁也没有想到,她名下有多套商品房,价值数千万元。

这些房子哪来的呢?原来,2015年2月,童娟就与高淳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3份《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5套房屋,总价款4800余万元。合同签订后,童娟并未支付购房款。2015年11月,在一个半月时间里,童娟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分123次向这家公司账户打款,总计支付4800余万元。童娟付完购房款,既不主张交付又不办理权属登记。

2016年2月,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原告为丁某,被告就是童娟买房的高淳这家房地产公司,以及曾为该公司法人代表的童某。法院判决童某向丁某归还借款本息2500余万元,其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同年9月,法院对该案采取执行措施,查封了童某所在公司名下的房产7套,其中包括童娟付款的5套。

同年11月,童娟也将这家公司起诉至高淳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该公司立即交付商品房并配合办理商品房不动产权证。

疑惑:4800万购房款哪来的

高淳法院的一纸判决书,让远在无锡的丁某债权面临落空的风险。无锡的执行法官调取了童娟与该公司案的卷宗,发现童娟的确支付了购房款。丁某四处打听了解到,童娟与童某是兄妹关系,随后来到检察部门求助。检察官反复查看案件卷宗材料,并没有什么破绽。蹊跷的是,4800万余元对于任何一个家庭来说都不是一笔小钱,童娟付完钱都未主张交付或者变更登记,而童某案件一采取执行措施,童娟就行动起来。

检方决定先查查童娟的钱是从哪儿来的。检察官通过调取童娟支付购房款期间的银行流水发现,同一时间段内,有两个人分别给她打了钱,两人转账次数的总和也是123次,与童娟付购房款的次数一模一样。这两人转账的银行在高淳没有网点,其开户行在无锡,检察官决定前往无锡细查。

真相:买房假象一家人自导自演

这一查还真查出了问题。原来,这两人转给童娟的钱都来源于三家公司,这三家公司的钱又都由另一公司转入,而那家公司转入三家公司的钱又全部由高淳这家房产公司转入。难道该公司买了自己公司的房?钱转了一圈又回到了自己公司手上?

检察官在工商部门调取了5家公司的基本信息,发现童某与这些公司均有关联,或是曾经的法定代表人或是股东。检察官又前往公安机关,发现给童娟转账的两人分别是童某的妻子和儿子。童娟确实是童某的妹妹。原来,这是他们一家人自编自导,通过循环转账、金额反复累加的方式,造成支付大额购房款假象出的虚假诉讼剧目。

检委会经研究一致认为童娟案件的确是一起虚假诉讼,遂向法院提出了再审检察建议。该案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检察机关将案件线索同步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017年4月17日,高淳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裁定再审。同年7月1日,经再审后裁定撤销原判,驳回童娟起诉,并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2017 年4月28日,公安机关对童娟、童某(公司实际控制人)以涉嫌虚假诉讼罪立案侦查。同年8月11日移送审查起诉。后公安机关认为童娟的犯罪行为显著轻微,撤回了对童娟的起诉。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童某及某房地产公司的行为触犯了刑法中关于虚假诉讼罪的规定,遂依法提起公诉。

2018年,法院作出刑事判决,童某因犯虚假诉讼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其所在公司因犯虚假诉讼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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