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南京太平天国天王府遗址、 孙中山临时大总统府及南京国民政府建筑遗存等多处地方,属于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区,其区域内的所有施工都必须获得国家文物局的同意后方可进行。近日,这一片区雨污分流工程方案获国家文物局批复。
记者在国家文物局对江苏省文物局上报的《关于审批太平天国天王府遗址和孙中山临时大总统府及南京国民政府建筑遗存保护区划内南京市玄武区内秦淮河流域梅园街道第二片区雨污分流建设工程——总统府片区设计方案的请示》批复文件中看到,经研究,国家文物局原则同意在太平天国天王府遗址、孙中山临时大总统府及南京国民政府建筑遗存保护区划内进行雨污分流建设工程。
同时,国家文物局要求对所报方案作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补充说明涉及文物的本体现状保存情况,明确管线施工范围与文物本体的关系,并补充必要的图纸;进一步深化设计方案,补充现状和设计管线的控制点埋深标高、施工图纸,并细化施工做法;原有管道改造利用,其深度和范围不得超过原管位,新建管道开挖深度不得超过1.5米;对靠近文物建筑的管线,如4号、5号污水点的管线敷设在工程实施中应远离文物建筑;强化减缓措施针对性,施工前应进行考古勘探,并制定施工中的文物保护预案;进一步规范申报材料和评估报告,完善评估报告现场勘查和分析内容,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文件、考古勘探报告等纳入评估报告中。
国家文物局还要求江苏省文物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卢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