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经济开发区一居民近日占用国道办婚宴,交通运输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后,不仅未拆除违章搭建的婚宴棚披,还实施“人性化执法”,为当事人维持现场秩序。此举曝光后,引发社会关注:人性化执法的边界在哪里?
9月30日下午4:30,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如东大队执法人员在巡查至G228线K3273.280处时,发现附近居民阮某某为举办婚宴,在家门前水泥地搭建了一座临时钢架棚披,占用国道路面1.2米。鉴于婚礼正在举行,执法人员请示后,启动应急预案,增派执法人员,6名执法人员分两组进行现场安保,同时将20个安全警示锥摆放在棚披两侧,形成渠化安全区域,将交通执法车辆停在前方,警示过往车辆注意安全行驶,直至晚上婚宴结束。当晚,执法人员还安排双班整夜巡查,直到第二天上午当事人拆除完毕,恢复公路原状后才撤离现场。当事人自始至终未受到违章处罚。
此事被网友拍了照片发至朋友圈,立即引发热议。有支持者为人性化执法点赞;也有人对执法人员事后未对当事人处罚颇有微辞,认为“人性化执法不意味着不处罚”。还有人指出,就算不现场处罚,事后也要对当事人适当处罚才对,否则就不能体现法律的威慑力,反而给人感觉是在鼓励这种做法。
负责该路段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路政中队中队长刘燕来告诉记者,当时是国庆长假前夕,该路段交通流量激增,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行政执法人员本意还是想拆除违章棚披。但当行政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发现棚披已经搭好,且无可调整空间,里面已聚集百余人,婚礼在进行中,如果此时强制拆除棚披,婚礼将被迫中断,还会激化矛盾,现场群众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将会更加影响到交通安全。经过请示领导后,为确保群众安全,执法人员调集了人员、车辆、安全设施等,加强现场交通安全管理。
“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是行政执法的工作标准。”刘燕来介绍说,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本案当事人经过教育后,已认识到自己的不当行为,且在第二天上午自行整改了,未造成危害后果,其行为已不适合继续走行政处罚程序。刘燕来表示,经过此事,交通部门呼吁社会公众,千万不要图自己方便,占用交通干道,损害公众利益。
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周佑勇认为,如东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人员没有教条地照搬法律条文进行强拆,而是以保护百姓利益为优先原则,体现了行政执法理念的转变和进步。但同时,他认为,人性化执法所产生的行政成本应当有分担。就本案而言,可根据行政成本,适当转移给婚宴当事人来分担。
记者 丁亚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