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流中,轰鸣声给自己惹来麻烦。交警八大队民警通过声音,判断该车进行了改装,最终经过查处,果不其然,该车确实进行了改装。交管人士提醒,制造噪音不仅交警罚,还会受到警方治安处罚。
6月20日晚,交警八大队按照市局统一部署,由执勤一中队徐传辉中队长带领四名民警与其他兄弟警种联合开展全市治安清查行动。23时30分左右,民警听到前方传来刺耳的发动机轰鸣声,然后看到一辆红色轿车沿花神大道由北向南疾驰而来,凭感觉判断此车有问题,遂将此车拦截予以检查。民警发现该车是一辆红色马自达牌轿车,车身有明显的粘贴涂装痕迹,且最明显的是该车排气管有加装罩体改装,造成轰鸣噪音扰民。驾驶员是一个20岁左右的年轻人,对其盘问后,该驾驶员拒不承认改装事实,说此车是买朋友的二手车,买来就这样。为了戳穿该驾驶员谎言,徐传辉立即给汽车维修行业的专业人员打电话进行核实,确认该车加装了进气配件,改变了进气系统,造成车辆在行驶的过程中产生轰鸣声。
面对事实,该车驾驶员承认了改装进气系统的事实,民警依法对其进行暂扣。此时,又一辆轰鸣的无牌摩托车被民警查获,盘问后发现摩托车驾驶员竟然只持有汽车驾驶证,没有摩托车驾驶证,属于证照不符,摩托车驾驶员承认为了刺激,寻求关注,对进气系统进行了改装。
下一步,交警部门将会对违法车辆的违法行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和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作出处罚。同时,为了加大此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交警部门会主动联系辖区派出所,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和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的制造噪音和寻衅滋事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驾驶人将面临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再次友情提醒一些改装车发烧友,寻求关注追逐刺激,以不影响公共秩序为前提,否则,得不偿失。
通讯员 吴晓晖 交汇点南京晨报记者 姚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