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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犬遇“强敌”被咬死 主人获赔6800元

时间:2017-06-23

中国江苏网6月23日讯(通讯员 庄园 记者 马奔)对于很多养爱狗的人来说,每天的乐趣之一就是饭后遛狗。但对于家住常州市武进区湖塘的孙先生一家来说,这一乐趣却因为一只比特斗牛梗犬而打破了。孙先生的约克夏宠物犬在遛狗的时候被贺女士饲养的比特斗牛梗犬撕咬致死,于是悲痛万分的孙先生将贺女士告到法院,请求赔偿。

孙先生三年前从某宠物商店花费6800元购买了一只约克夏宠物犬。在孙先生一家人的精心照料下,小狗健康成长,且与主人感情深厚。今年3月初的一天,孙先生照例在晚饭后带着爱狗在小区内散步。正值傍晚,小区内遛狗的人很多,与孙先生住在同一小区的贺女士也带着自己的爱犬——一条比特斗牛梗犬在外散步。小狗们因为看到了许多“小伙伴”而倍感“兴奋”,就在孙先生与贺女士稍不留意的空当,两人的爱犬开始打闹撕咬。最终,孙先生饲养的约克夏宠物犬被贺女士饲养的比特斗牛梗犬撕咬致死。

对于爱犬之死,孙先生一家悲痛万分,认为贺女士饲养的比特斗牛梗犬是禁止饲养的危险犬种,贺女士应当对该事件负全部责任。在与贺女士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孙先生将其告上了法庭。对于该案,常州市武进区法院审理后认为,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被告违规饲养烈性犬造成原告损害,被告应当承担全部责任。最终判决被告贺女士赔偿原告孙先生6800元。

办案法官表示,早在2015年8月,常州市就出台了《常州市加强犬只规范化管理工作意见》,《意见》中明确列出了29种禁止饲养、销售、繁殖的危险犬,比如斗牛梗、拳师犬等。此外,犬只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到地面距离超过61厘米的,也在禁养、禁售范围。爱狗人士在选择饲养品种的过程中,应自觉规避危险犬,并在饲养中自觉履行登记、免疫、栓养等职责,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共同维护和谐幸福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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