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5月5日,扬州市发改委发出通知,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相关事宜明确具体要求。其中特别提出,今后该市将严控核准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
根据通知要求,今后该市凡是涉及征地拆迁、重大环境影响和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评估办法,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项目申办时,申办方必须向审批窗口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以及县(区)级以上(不包括开发区、化工园区和功能区)维稳办出具的维稳审查意见。
此外,通知还对规范核准项目规划用地手续、取消备案项目前置材料、简化备案项目办理程序、实行备案要求一次性告知等事宜,进行了细化明确。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张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