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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损5000元以下轻微事故 7月1日起都可微信快处

时间:2017-06-29

记者昨日从南京交管部门获悉,从7月1日起,轻微事故快处额度由2000元调整至5000元,这也意味着,单车车损5000元以下的轻微交通事故都可以通过微信进行快速处理。

通讯员 宁交轩 扬子晚报记者 郭一鹏

  上半年通过微信处理轻微交通事故占7.8%

2017年上半年,南京市共发生轻微交通事故近7.3万起,其中通过遍布南京的10个快速理赔点处理的约5.5万起,占75%。通过“南京公安”、“南京交警”微信公众号处理的5699起,占7.8%。总的事故快处率达83%,其余17%的轻微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未选择快速处理渠道,而是前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窗口处理。

数据同时显示,上半年,全市共有151名驾驶人因轻微事故未按规定撤离现场造成交通拥堵被处罚。

  轻微事故快处额度调整至5000元

而从今年7月1日起,南京地区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适用损失金额将进行调整,将《江苏省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办法》中提到的轻微交通事故的定义调整为:轻微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发生的没有人员伤亡,仅造成单车轻微财产损失5000元(含)以下,或者非机动车损坏的,或者机动车仅车身前后保险杠、车灯、引擎盖、门窗等外表件损坏,车辆可以继续驾驶的。这也意味着,轻微事故快处额度由2000元调整至5000元,单车车损5000元以下的轻微交通事故都可以通过微信进行快速处理。

轻微交通事故符合以上条件的,驾驶人可直接进入“南京公安”、“南京交警”微信公众服务号,选择工具栏菜单事故快处模块,拍摄三张照片并上传。在将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后,继续在微信平台内输入车牌号,上传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标志、保单照片,选择网上远程处理方式,填写表格,在完成操作后提交。

为了帮助驾驶人了解微信事故快处平台,鼓励事故当事人能够学习和应用这一平台,南京交警人性化地推出了路面警辅可以利用手机帮助事故双方进行微信事故快处的信息采集与提交。今年上半年5000多起线上微信快处的事故中,92.4%由路面民警或警辅代为操作。

  符合条件却不主动撤离的当事人将受处罚

交管部门提醒,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机动车驾驶人应在报警后,利用手机拍照、摄像等手段固定事故证据后先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对造成轻微交通事故,符合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条件,当事人不及时主动撤离现场的,交通警察到达现场进行勘查后,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对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依法强制撤离,就近到理赔服务中心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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