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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7月1日起车损5000元以下可微信快处

时间:2017-06-29

中国江苏网6月29日讯 进入“南京交警”微信公众号后,点击左下角的事故快处栏目,进入自助快处子栏目,即可快速处理。

今年上半年,南京市共发生轻微交通事故近7.3万起,其中通过遍布南京的10个快速理赔点处理的约5.5万起,占75%。通过“南京公安”、“南京交警”微信公众号处理的5699起,占7.8%。总的事故快处率达83%,其余17%的轻微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未选择快速处理渠道,而是前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窗口处理。上半年,全市共有151名驾驶人因轻微事故未按规定撤离现场造成交通拥堵被处罚。记者从交管部门获悉,在保险理赔部门的支持下,从7月1日起,单车车损5000元以下(此前为2000元以下)的轻微交通事故都可以通过微信进行快速处理,车主不需要再去快速理赔中心了,南京交警推动自助事故快处车损数额提升,有望推动快处自赔走上“快车道”。

通讯员 宁交轩 交汇点南京晨报记者 姚均祥

南京已有10个快速理赔点

据介绍,轻微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发生的没有人员伤亡,仅造成单车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明确:“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画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进行协商。”为做好事故快速处理,减少日益增长机动车带来的城市交通拥堵,2007年,南京交警在大明路率先设置的第一家线下快速理赔点,以交警驻点、保险公司派员的模式,一站式解决交通事故报警、评估和维修,至今已发展为遍布南京的10个理赔点。随着掌上信息的深入应用,2015年,“线上事故快处”在“南京公安”、“南京交警”微信平台开通,事故当事人在线就能快速处理好交通事故,形式更加方便、快捷。

报警后1分钟内收到短信提示

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事故处理大队副科长陆平介绍说:发生交通事故报警后,接警平台会在第一时间向报警人发送轻微事故快速处理的提示信息。现场,陆科长向记者进行了报警短信提示的演示。报警后1分钟,报警所用的手机就收到了轻微事故快处的短信提示:“如您发生的交通事故仅造成车辆损坏,拍摄现场照片后请迅速撤离,将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在‘南京公安’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点击‘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可以现场在线处理;或共同到理赔服务中心,事发地交警大队处理;如不按规定及时撤除事故现场,将依法予以处罚。”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机动车驾驶人应在报警后,利用手机拍照、摄像等手段固定事故证据后先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对造成轻微交通事故,符合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条件,当事人不及时主动撤离现场的,交通警察到达现场进行勘查后,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对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依法强制撤离,就近到理赔服务中心进行处理。

进入微信公众号,可快速处理

为保障南京地区道路交通有序畅通,进一步推进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工作,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联合发文,从今年7月1日起,将对南京地区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适用损失金额进行调整。将《江苏省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办法》中提到的轻微交通事故的定义调整为:轻微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发生的没有人员伤亡,仅造成单车轻微财产损失5000元(含)以下,或者非机动车损坏的,或者机动车仅车身前后保险杠、车灯、引擎盖、门窗等外表件损坏,车辆可以继续驾驶的。

轻微交通事故符合以上条件的,驾驶人可以这样快速处理:

1、直接进入“南京公安”、“南京交警”微信公众服务号。

2、选择工具栏菜单事故快处模块,拍摄三张照片并上传。

3、在将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后,继续在微信平台内输入车牌号,上传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标志、保单照片,选择网上远程处理方式,填写表格,在完成操作后提交。

在事故多发时段和地段驾驶要格外当心

交管部门对事故多发的时段、地段进行了大数据分析。其中,早高峰7:30至8:00为事故高发时段,提醒驾驶人上班路上千万不要争道抢行,避免事故发生。路段方面,快速内环、江东路、龙蟠路等高架、隧道快速路以及车辆密集的主次干道易事故多发,驾驶人经过此类路段一定要注意观察路况,保持车距,规范行车,为交通畅通、减少事故,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出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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