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江苏新闻

《中医药法》7月1日正式实施 “民间中医”将获认可

时间:2017-06-30

最近,火遍网络的四大“神药专家”被网友大起底,他们都是打着中医药专家的幌子宣传虚假疗效的骗子。扬子晚报记者昨日从南京中医药大学了解到,7月1日将正式实施的《中医药法》明确指出,对中医药进行虚假、夸大宣传,冒用中医药名义牟利均属于违法行为。

通讯员 刘丹青 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 蔡蕴琦

  “神药”不能随便乱吹

南京中医药大学党委书记陈涤平教授告诉记者,《中医药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和规律的基本性法律,共9章63条。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药法规政策研究团队依托于学校省局共建中医药发展与政策研究中心,在中医药法的立法过程中做了大量的基础性研究工作,为《中医药法》的颁布实施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持和政策依据。

过去,我们常常看到各种吹嘘中医药疗效的广告。“不法分子钻了空子,给中医药抹黑。”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经济管理学院院长田侃教授介绍说,在“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章节中,专门提到,“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对中医药作虚假、夸大宣传,不得冒用中医药名义牟取不正当利益。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开展中医药知识宣传,应当聘请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一旦违反本法规定,将受到处罚。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街边的“中医养生馆”、“中医推拿馆”、“中医艾灸”等也不能随便开设了。“中医诊所必须在明显位置公示其诊疗范围,超出备案范围开展医疗活动,也属于违法。”田侃教授说。

  “民间中医”将获认可

按照现有规定,从事中医医疗活动的人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规定,通过中医医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医医师资格,并进行执业注册。《中医药法》为“民间中医”打开了一扇窗。“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执业注册后,即可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老百姓买中草药更放心

市面上的中草药鱼龙混杂,外行人选购时常无从下手。记者注意到,在“中药保护与发展”章节中专门提到,国家要求严格管理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禁止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支持中药材良种繁育,提高中药材质量。如果违反本法规定,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还将加强对中药材质量的监测,定期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

  • 上一篇:今夜到周日 江苏会有较强降雨
  • 下一篇:“广告神医”胡祖秦被淮安警方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