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秦研 见习记者 邓雯婷)孩子要上小学,杨晶晶和丈夫薛军决定假离婚,买套学区房。薛军拿到房子后,觉得妻子有外遇苗头,扬言要卖掉房子,儿子上学的事也不想管了。随后,杨晶晶两次将薛军给告了,而薛军也将杨晶晶告上法庭。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杨晶晶和薛军于2016年1月6日协议离婚,儿子归女方。离婚后发现,由于原来的住房在两个人名下,薛军无法办理购房贷款,于是2月16日二人火速复婚。一个星期后,二人再次办理离婚,同时协议将原来住的房子归到女方名下。离婚后,薛军贷款买了套学区房,杨晶晶前后支付了47.34万元购房款。
拿到房子后,薛军发现妻子有外遇苗头,于是扬言要把学区房卖掉,孩子上学的事也不管了。杨晶晶听说后,担心孩子无法正常入学,而薛军还住在原来的房子里,这个房子在两人第二次离婚时已经归到杨晶晶名下。于是,2016年12月6日,杨晶晶起诉薛军要求他搬出。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杨晶晶的诉讼请求。
2017年1月19日,杨晶晶再次起诉薛军,想要回购买学区房时付的47.34万元购房款。看到前妻如此绝情,薛军也于2月24日起诉杨晶晶,原因是当初离婚是假的,要求撤诉房产归杨晶晶的内容。因为没有法定事由,薛军很快又撤诉。
因薛军买的学区房已增值30万元,杨晶晶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除了47.34万元购房款,还包括增值的30万元。
南京秦淮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合法借贷受法律保护,双方对47.34万元购房款并无异议,双方均同意扣除各自给付对方的款项,薛军尚欠杨晶晶借款本金35.3394万元。对于杨晶晶提出的30万元房屋增值,不予支持。(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