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局务会议,专门听取首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进展情况汇报。会上,江苏省食品安全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领导介绍说,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是个长期、动态的工作,对获批首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县(市、区),每两年进行一次再评价、再验收,对工作退步、不符合条件的,收回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称号。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永远在路上,要通过全民共建食品安全示范城,进一步提升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推进“双安双创”工作,为万众共享“强富美高”新江苏做出积极贡献。
南京南通入选国家级创建试点
2015年以来,江苏省共有73个县(市、区)参与首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南京市、南通市分别于2015年9月和2016年5月被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纳入第二、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
2016年9月,江苏省食安办印发《江苏省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考评指标(2016版)》,从9个方面设定了50个考核指标。全省各设区市食安委陆续组织对参与首批创建的县(市、区)进行初审验收。验收合格的,根据优中选优的原则向省食安办上报推荐了26个县(市、区)接受省级复核,省级复核县(市、区)数量占参与创建总数的35.6%。为确保考核工作更科学、更具公信力,省食安办在采取遴选方式确定参与创建考评的第三方机构的同时,还组织开展了有奖征集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宣传标志、宣传标语活动,邀请专家进行评选,以提高创建工作社会知晓率和辨识度。
严格督查省级示范城市
为全面评估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成效,2016年11月28日~12月17日,江苏省对申请省级复核的26个县(市、区)进行“一票否决项”创建工作督查。督查采取由省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带队、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有关评价的方式,内容包括对地方政府主管领导进行创建工作深度访谈、评价性抽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情况调查等。督查结束后,第三方机构出具创建工作评估报告;省食安办在全省通报督查情况,并对通过“一票否决项”考评的县(市、区)组织开展现场评价,最终按程序确定首批命名城市。
针对食品安全督查,江苏省各地都拿出“绝招”落实督查食品安全管理。比如,南京市明确了10项创建工作重点项目任务;无锡市出台了加强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意见;徐州市制定了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申领办法,建设小餐饮规范店50家;苏州市开展了食品安全放心行动,有效净化市场;南通市针对学校食品、农村集体聚餐、放心豆制品、畜禽屠宰等重点领域、重点品种构建起长效管理机制;淮安市建立了全国首家“舌尖110”指挥中心,提高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效能。
社会共治持续推进
我省各地在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中,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通过开展安全责任险试点、健全食品安全舆情处置机制等,持续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南通市、徐州市开展专项整治,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东海县“亮企”“亮店”“亮厨”行动受到群众欢迎。张家港市推行食品安全责任险试点,探索建立第三方食品安全审计机制。盐城市的 “食安大舞台”送戏下乡、 “食安校园行”将食品安全知识送到基层,以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为规范创建工作的组织管理,省食安委出台了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初步建立了创建常态化工作机制。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创建工作督查力度,定期通报创建工作情况;加强创建工作宣传,不断提升创建工作社会知晓率和群众参与度;拓展第三方机构参与创建工作,切实增强创建考评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通过创建切实解决监管队伍、监管能力不足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