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建委组织召开了全市进一步深化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动员会议。
据悉,近年来,一些单位落实国家、省、市招投标法规制度不力,标后监管不到位,肢解项目、规避招标、排斥潜在投标人,资质挂靠、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仍不同程度的存在。这些问题不仅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建设项目安全质量受到影响,也成为引发社会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源头。根据江苏省住建厅、省政务办专项整治精神,结合近期我市开展的工程建设领域整治专项行动,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行为,促进全市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市建委、市政务办联合在全市集中开展政府(包括事业单位)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专项整治。
为落实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市建委制订了《全市进一步深化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指导思想、范围和重点、方法和步骤、工作要求等内容。明确三类项目必查,即:2016年所有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必查;2015年度应当公开招投标未公开招投标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必查;2015年度有招投标方面投诉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必查。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利用半年时间,重点对项目标段划分是否合理、投标人是否存在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等十六个方面内容进行“地毯式”排查。
部署动员会上,相关领导就如何搞好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全程跟踪督办,严格责任追究”等要求。特别在责任追究方面,对专项整治工作中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搞形式走过场、掩盖问题、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行政处罚,并予以追究和公开曝光;在检查中发现的围标串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违规分包、转包等问题线索,要及时转交有关部门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本版撰稿 张恺 宁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