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7月5日讯7月4日,南京市人社局网站发布了《2017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南京市参保企业和职工(含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8171元,下限为2772元,比之2016年,上下限均有一定幅度的上调。
据悉,从2017年7月1日到2018年6月30日,参保企业和职工的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均以此为准,月缴费基数高于2940元的,相应年度的最低缴费系数按1.0计算。灵活就业人员2017年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月缴费标准为240元,同时每月缴纳10元大病救助;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2017年度参加失业保险的月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8171元,下限为3360元。
从通知中可以看到,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计发基数再次上调。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以及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6057元,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72684元,分别比2016年增加了457元和5484元。交汇点南京晨报记者 郭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