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7月6日讯 今年2月1日开始,南京实行积分落户政策,取消了原来的“购房入户”。小陈在南京打拼多年,好不容易买了个小房子,想把户口落下来,但积分不够。为了走捷径,他打听到朋友有个“熟人”,能搞定户口的事,于是求助。可是,他花了3.5万元冤枉钱后才发现,对方是个骗子。 通讯员 杨维斌 朱天璇 扬子晚报记者 罗双江
积分不够落户,竟想走捷径
今年6月28日上午,小陈来到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梅园新村警务工作服务站报警,称自己被一个“朋友”骗了钱。当民警询问其怎么被骗钱时,小陈支支吾吾,只说把钱借给“朋友”了,对方不仅不还钱,还将他微信好友拉黑。见小陈的说法不尽真实,民警反复对其询问,小陈才道出实情。
原来,小陈是外地人,在南京打拼多年,前段时间好不容易攒够了钱,在南京买了房,想把户口落到南京。不过,今年2月1日开始,南京取消了原来的“购房入户”政策,取而代之的是积分落户。因为房子不大,小陈对照积分落户政策算了又算,感觉自己的积分很难达要求,于是便想走捷径。
找“熟人”帮忙被骗三万五
今年5月,小陈打听到朋友有个“熟人”,能帮忙搞定南京户口的事,于是添加对方的微信寻求帮助。在微信交流中,“熟人”宋某自称认识在政府部门工作的人,能帮小陈落户,但需要收点“手续费”。经过一番商谈,小陈通过微信转账了3万元给宋某,并按照对方要求耐心等待。
大概过了半个月,小陈联系宋某问落户的事情进展怎样了,宋某称,现在查得很严,事情比较难办,还需要再疏通关系。小陈听出了对方的话外音,于是又转了5000元给宋某。
然而,时间一天天过去,宋某却迟迟没有给小陈答复。当小陈想再度联系宋某时,发现宋某已经在微信上将其拉黑,电话也不接了。这时,小陈才意识到,自己遇到了骗子,于是向警方求助。
警方提醒落户要走合法程序
根据小陈反映的情况,民警当天就发现了宋某行踪,并于中午时分将其抓获。宋某交代了自己的作案经过。其实,宋某根本没有所谓的“关系”,他收了小陈的3.5万元后,便去赌博,钱已经挥霍殆尽,于是玩起失踪。
目前,宋某因涉嫌诈骗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警方提醒市民,想要落户南京千万不要轻信所谓的“门路”“关系”,只要符合南京的落户政策,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如实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按照合法程序走,落户并没有那么难。
■提醒
“购房入户”有政策过渡期
买二手房的本月底前还能办
虽然从今年2月1日起,《南京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和《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开始实施,原《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同时废止,但政策上还是留了一定的过渡期,想要通过“购房入户”的外地居民还有最后机会。
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办证服务中心负责人、户籍专家李克俭介绍,《南京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实施前,已办理新建商品住房(包含预售商品住房和现售商品住房)交易备案或已办理存量房(二手房)交易备案,新建商品住房在新办法实施后18个月内(截止2018年7月31日),存量房(二手房)在新办法实施后6个月内(截止2017年7月31日),符合原“购房入户”条件的,申请户口迁入南京,仍执行原办法,继续按“购房入户”申请办理户口迁入。
也就是说,在今年2月1日前在南京购房的,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只要交易已经备案或者办理了不动产证(房产证),那么在2018年7月31日前,仍可以“购房入户”政策落户南京;而在今年2月1日前购买二手房的,只要交易已经备案或者办理了不动产证(房产证)的,今年7月31日前,仍可以“购房入户”政策落户南京。
李克俭提醒,如果你符合上述条件,又有意向落户南京的,赶快抓住最后机会,持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等相关申请材料,抓紧到住房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窗口申请办理。过渡期结束后,南京市“购房入户”政策将彻底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