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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检察院的“反贪男神”

时间:2017-08-09

中国江苏网8月9日讯 蔡志能现为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员。先后荣立三等功两次、嘉奖一次,荣获全省政法系统“忠诚卫士”、全省反贪部门“优秀侦查员”、南京市“职务犯罪侦查预防业务竞赛标兵”等荣誉称号。2017年5月,获得南京市“十佳青年英才”。

近日,在最高检组织的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预防部门“百千万侦查预防人才”评比活动中,蔡志能荣获“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优秀侦查员”称号。

在蔡志能不算长的反贪生涯里,他已经主办或者参与办理了30多起职级高、数额大、有影响的贪污贿赂重特大要案,其中不乏中国农业银行原第一副行长杨某(中管正局)、某大学招生就业处原处长蔡某某(正处)、江苏省盐业集团公司原董事长王某某(副厅)、拉萨经开区管委会原副主任包某某(正处)这样的“重量级人物”。

2011年开春,蔡志能抽调参与办理省财政厅原副厅长张某某受贿一案。行贿人是名40多岁的女性,蔡志能是个二十五六的毛头小伙,面对行贿人的沉默,蔡志能仔细研究了此前的讯问笔录,从中敏锐地捕捉到行贿人的心理,找到出口,反复向她讲解法律规定,分析利弊,最终使行贿人打消顾虑,和盘托出行贿事实。

蔡志能最经典的战役当然是他参与办理的中国农业银行原第一副行长杨某特大受贿案。杨某受贿数额巨大,超过3000万余元,是十八大之后立案的第一个中管干部,也是南京检察院办理的级别最高的腐败干部。

这是一场硬仗。面对检察人员讯问,杨某眼镜一摔,“你们没资格和我谈!”接下来,一不吃饭,二不开口。杨某总共被审了47次,显见审讯难度之大。“必须要有清晰的事实、充分的证据、合乎逻辑的推理才能让他心服口服,彻底交代。”蔡志能说。

杨某交代,对于贷款,他没有审批权,不应该负责任。因为,程序上在他签字之后,后面还要有两位领导的签字才可。但也正是这个“三分之一的责任”,突破了杨某。

“你进行否决,是不是后面领导连签字的可能性都没有?”杨某手中的这项“否决权”,让他完全可以对各类贷款“生杀予夺”。

“急于自辩,撇清责任。可以说是杨某的心理支点。找到杨某侥幸心理存在的根源,再加上详实的证据材料,最终让其老实交代问题。”

蔡志能说,任何犯罪嫌疑人拒绝交代都有其“心理支点”。只要能找到这个支点,取得突破,指日可待。

通讯员 徐晓红

交汇点南京晨报记者 冒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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