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5月12日讯 记者11日从南通市人社部门获悉,为充分激发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创新活力,调动企业自主培养人才的积极性,南通出台意见,将试点开展企业自主评价认定中级职称。
试点范围为该市市属及在南通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开展中级职称自主评价认定的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企业应设置独立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并有专人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企业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主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15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主专业)的不得少于5人。承担试点的企业应参照《南通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管理细则(试行)》的有关要求,建立评价认定委员会并报南通市职称办审批。企业须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职称评审标准、程序开展评价认定工作,每次参加评价认定的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
企业自主评价认定的中级职称,与该市相应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中级职称同等效力。凡国家规定全国统一考试专业的中级职称不在评价认定范畴。企业从海内外引进的人员(含留学回国人员),可不受职称、资历、论文等条件限制,根据本人实际水平、能力和业绩成果直接申报职称(含认定)。 (付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