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李逊报道:近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薛江武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记者注意到,薛江武曾在江西工作生活多年。2013年,由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正厅级)调任安徽,升任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记者获悉,1958年出生的薛江武是黑龙江人,18岁就开始在江西造船厂参加工作。1983年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习毕业后,分配到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并且长期在江西省高院工作多年,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经济审判第一庭副庭长等职。
2000年2月,薛江武开始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04年8月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在法院系统工作27年后,2010年,薛江武转入检察院系统工作,担任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正厅级)。2013年,调任安徽升任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2018年再次当选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薛江武,女,汉族,1958年1月生,黑龙江双城人,1976年12月参加工作,198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二级大检察官。现任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省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兼)。
1976年12月江西造船厂电工;
1979年9月至1983年7月在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习,毕业后分配到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
1989年3月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其间:1991年4月至1993年4月挂职任江西省瑞昌市副市长);
1994年2月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1995年4月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第一庭副庭长;1996年12月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1996年9月至1997年1月参加江西省委党校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8年4月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第一庭庭长;2000年2月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1997年9月至2000年6月参加武汉大学法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2002年9月至2003年1月参加中央党校第39期地厅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3年11月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正厅级);
2004年8月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正厅级)(其间:2006年3月至2007年1月参加中央党校第22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0年1月任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正厅级);2010年3月任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正厅级)(2006年9月至2010年6月参加中南大学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2013年1月任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2013年10月至今任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省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兼)。十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安徽省十届委员会委员。
中共江西省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简历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