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周再奔报道:5月18日,据江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为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增强纪律威慑力,南昌市近日通报查处村干部将退耕还林款冲抵集体开销等3起基层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据了解,这3起基层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分别是:
南昌县武阳镇广丰村委会主任刘小毛违规为村干部购买个人商业保险问题
经查,2011年至2014年,刘小毛担任武阳镇广丰村主任期间,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为九名村干部购买个人商业保险共计21.6万元。
2017年4月17日,经南昌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刘小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相关违纪款。其他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进贤县下埠集乡双溪村委会五都村小组会计邓跃华侵占土地和迁坟补偿款问题
经查,2011年至2014年“高铁”、“高速”工程建设期间,邓跃华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土地面积和迁坟数量,私分侵占土地和迁坟补偿款5906元。
2017年3月10日,经双溪村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下埠集乡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邓跃华党内警告处分,收缴相关违纪款。
新建区流湖镇红岗村原党支部书记吴爱根将退耕还林款冲抵集体开销问题
经查,2002年至2015年,吴爱根任红岗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将该村的退耕还林款21.3万元用于集体开销,但多年来并未及时做账并公布资金用处。
2017年4月11日,流湖镇党委给予吴爱根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