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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义务追究领导责任 江西出台文件破解执行难

时间:2017-05-19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吴际宇报道:要高度重视党政机关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工作,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确定义务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要加大对公职人员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纪检监察部门要依法依规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组织人事部门要对其在任职提拔、晋级晋升等方面予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为领导成员的,其所在单位不得参评文明单位。

  5月17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向全省下发《关于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通知》,明确江西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题,要求做到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得到基本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

  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力度

  《通知》指出,近年来,江西省委、省政府大力支持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和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任务相比还存在差距,执行机制不畅、执行手段不足、执行合力不够等方面的问题仍需有效破解。

  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深刻认识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坚决支持人民法院全力破解执行难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实现江西“创新引领、绿色崛起、担当实干、兴赣富民”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通知》强调,要强化法治引导,充分协调各种宣传手段,增强全民教育的整体性,着力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维护执行就是维护法治底线、维护诚信基石、维护社会秩序支撑,也是维护每个公民自身合法权益有效保障”的观念。

  要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力度,强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影响力和警示力。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执行不能案件,加强宣传释明,使社会公众厘清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的界限,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良好的思想基础和舆论环境。

  记者了解到,在江西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指导下,江西高院联合江西日报社在2015年12月就建设了“法媒银・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集纳曝光涉江西籍失信被执行人,并具备举报老赖、监督执行、悬赏公告、终本案件库等各项功能。

  畅通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发现渠道

  与此同时,《通知》建立健全法院系统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指挥体系,强化全省法院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管理体制,规范指定执行、提级执行、异地交叉执行的提起和审批程序,提高执行实施效率。

  此外,改变“登门临柜”查人找物的传统执行模式,加快推进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进一步畅通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发现渠道。树立互联网思维,推行网络司法评估管理、网络司法拍卖,及时、有效兑现债权人权益。

  执行难,首要难在被执行人人难寻、财产难找,逃避及转移财产也是被执行人惯用手段,今后江西法院将不断畅通被执行人发现、及财产寻找渠道,为基本实现解决执行难完善机制。

  建立被执行人财产全面网络查控系统

  据悉,《通知》积极推进人民法院与公安、民政、税务、工商、国土、住建、通信、银行、证券、保险等部门的网络对接。各职能部门、单位要依法提供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所需的全部信息数据,配合人民法院建立健全覆盖本地区车辆、股权、土地、房产、存款、金融理财产品、证券、保险等主要财产信息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

  《通知》打破了部门与部门的之间的壁垒,明确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提供全部信息,真正让被执行人无处可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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