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邹晓华
近日,永丰县检察院正在为该院公诉科科长谢登明申报“模范检察官”和“江西好人”称号。4月17日,谢登明和同事到看守所提审完嫌疑人后,身体感到不适。之后,身体大出血,被送到当地医院抢救无效去世,生命永远定格在42岁。
谢登明从事检察官22年来,一直在控申、渎职侵权检察、公诉、侦查监督等实务部门工作,是同事眼中的“拼命三郎”。2002年,一场突如其来的急性肝炎让他住进了重症病房。谢登明出院后在家整整休了两年的病假,未能完全康复。此后的10多年日子里,谢登明一直要依靠药物调理身体。为了不拖累他人,谢登明选择一直单身。
去年年底,谢登明的肝病又一次发作,大年三十都在医院里度过,医生建议他到上海复诊。今年年后,检察院调整工作岗位,谢登明担任公诉科科长。“没问题,我的身体撑得住!”谢登明说。
此时的公诉科,虽然有人员5人,然而一名干警已办好调任手续,一名干警正在休产假,两名书记员是新手,业务不熟练,谢登明一个人承担了科里的大部分工作。
面对着交接时大量未予办理的案件,谢登明利用双休日加班,将所有的案件全部审阅一遍。疑难案件留给自己,相对简单、证据无瑕疵的案件分配给其他同事。一个多月的时间,他领导着公诉科共受理起诉案件26件26人,其中14件14人由他本人亲自办理。家人多次督促他早日去上海复查,谢登明总是以工作为由一再推脱,最后定下“五一”赴上海复诊。没想到,离“五一”仅十多天时突然发病。
同事们说:“谢登明到哪个科室,哪个科室基本就能确保先进。”2012年至2016年担任侦监科科长期间,谢登明大力推进工作机制改革,突出立案和侦查活动“两项监督”, 各项业务取得长足进步。5年时间里,谢登明带领同事共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625件、799人,无一错案。在2012、2013年度,他所在的侦监科在吉安市检察系统侦查监督业务年终考核中两次位居第二,此后三年均位居第一名,被吉安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领导誉为全市基层侦查监督工作的样板。此外,还曾连续3年度被评为先进集体,2015年4月被命名县级“青年文明号”。
同事们说,在永丰县检察院,谢登明简直就是一个先进专业户。2008年以来,谢登明先后获得了吉安市检察工作先进个人、吉安市检察院个人三等功、县优秀(十佳)政法干警、县人民满意“十佳政法干警”、县“优秀共产党员”等各类荣誉,连续7年获得优秀公务员称号。“这几年唯一一次没得到优秀公务员称号的,还是因为他说服领导把荣誉让给我。”公诉科副科长周春红说道。
“加班后早点回家,回家后记得给我电话报个平安。”永丰县检察院侦监科干警宋艳琴一回想起谢登明的关照,心中就特别的温暖。
“我自己是一个人,他们可是有家有口。”谢登明总是这样说。每一次加班,谢登明一定要确认下属安全到家后才放心。
谢登明有情,但绝不徇私情。在办案中从不伸手、张口,从不参加与案件有关的宴情和娱乐活动,从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从检以来所办案件无违法、违纪,无上访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