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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严实”问效 永新集中整治基层“微腐败”工作纪实

时间:2017-05-22

游朝东 龙艳红 本报记者 李 歆

2016年3月,全省集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在永新先试先行。一年多时间内,永新集中整治基层“微腐败”工作卓有成效,剑指处事不公、以权谋私、作风不实三类问题,深挖细查问题线索3800余个、意见建议1500余条。

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永新亮出党内组织生活这把“利剑”,以“严、实”为“剑气”,直逼问题“源头”,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通过严规矩、深剖析、实整改,促使集中整治工作取得成效,打通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

变“宽”为“严”,全程有规矩

为让农村基层党内组织生活变“宽”为“严”,该县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助推党内组织生活正常化、规范化。在依靠党内组织生活解决集中整治查找出的问题中,该县全程做到有“规矩”――会议程序严格规范:从纪委、组织部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集中整治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督导组,全程督导全县25个乡镇场、26个重点整治县直单位的民主生活会,并在会后形成专项报告,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该县要求各单位班子成员、村(居、社区)支部书记、督导组成员务必参加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并结合集中整治工作与基层息息相关的实际,吸纳5至10名群众代表参与会议的每一个环节。同时,建立“三级约谈”机制,将各类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及整改承诺等谈深谈透,在谈话中让有“问题”的同志放下思想包袱,放弃侥幸心理,敢于在党内组织生活会上主动承认错误,力促党内关系更简单、更纯洁、更坚强。

由“表”入“里”,剖析有“辣味”

该县将集中整治基层“微腐败”问题与提升基层党内组织生活效果紧密结合,从批评与自我批评入手,鼓励党员干部将“问题”摆上台面,剖析问题由“表”入“里”,富有“辣味”,使基层党内组织生活效果得到有效提升。

2016年12月,龙门镇36名党员及5名群众代表来到县政府会议室,召开了一场特殊的民主生活会。镇党委书记汤喜民首先代表班子深入剖析查找问题,镇党委班子成员和其他党员干部逐个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谈日常工作实例,谈为人处世细节,彼此发表了一系列“直白热辣”的批评意见,形成了动真碰硬、揭短亮丑的氛围。

通过富有成效的党内组织生活,一些“问题”党员干部主动悔过:象形乡12名村组干部主动交代其2015年侵占村民油菜种植补贴共计3200元的问题;高桥楼镇2名村干部承认工作失职,并追回该村不符合危房补助款对象彭某13000元;三湾乡2名村干部主动上缴虚报的危房改造维修款7000元。

从“虚”到“实”,整改有着落

“作为村里的保管员,在收到土地租金后,我没有及时交村财务入账,也没有及时分发给群众,导致土地承包‘流产’,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我向组织作检讨。”在民主生活会上,永新县石桥镇白鹭村委主任陈仁奎主动坦白并致歉。

该县以群众获得感作为检验党内组织生活成效的“试金石”,始终将问题整改过程晒在群众“眼皮”下,主动接受监督,通过各类平台公示个人《整改承诺书》、定期公布问题整改进度,倒逼问题整改落实,并采取入户调查、问卷调查、电话回访、网络评议等方式,让群众评判整改成效。目前,全县召开以集中整治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568次,整改问题4808个,主动向党组织承认错误的党员干部114名,主动上缴违规资金6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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