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璇 李祝君 记者徐小勇
中国江西网讯近日,南昌市进贤县检察院会同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等行政执法部门针对县城内多家性保健品店联合开展了专项检查活动,并对一家涉嫌违法的店铺进行查封。
“该店销售的所谓的‘壮阳药’经检测发现含有处方药成分,经营者以此牟取利润。”2017年3月,犯罪嫌疑人章某等六人因涉嫌销售假药,被进贤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假壮阳药现形
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章某等人经营的“阳光保健用品”等9家性保健品店涉嫌销售假药,在多名犯罪嫌疑人店内共查获各类没有批准文号的壮阳药品近百余盒,这些壮阳药都宣称属于药品或中药制剂,功效神乎其神。
进贤县检察院立即就案件的侦查方向、证据收集等提出进一步指导意见。经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对送检的壮阳药进行鉴定后,结果显示,这些均未取得药品批准文号的产品均含有处方药“西地那非”成分,产品外包装、说明书上的功效、用法用量都是假的,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应按假药论处。
抓住买家心理唯利是图
据了解,假壮阳药的销量占了店里总销售额很大比重,与安全套等其他计生用品相比,假壮阳药不愁销路,其销售对象主要是中年男人,即使很多人用后发现是假药,但因事关隐私难以启齿,没人会去追究。
章某等人就是看准这个契机并抓住买家的心理,唯利是图。
通过办案得知,犯罪嫌疑人万某早在2003年就已经开始销售假药,在讯问中,章某、万某等人均辩解假药是会给人身造成危害的,他们销售的药品不但没有危害还有“疗效”。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2011年的刑法修正案(八)中规定,生产、销售药品罪,不再是危险犯而是行为犯。”案件承办人解释说。听完检察官在对其讲明生产、销售假药的相关法律规定之后,章某、万某等人后悔不已,并表示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