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蔡颖辉)因为摩托车上加装的遮阳伞在行驶中竟“飞出”,插到一辆小汽车的车灯上,赣州市石城县的刘某为此付出了8000元的事故赔偿。
8月8日10时20许,刘某驾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时,一阵大风刮过,摩托车上非法加装的遮阳伞被吹走。当时,对向车道有一辆小轿车经过,结果遮阳伞伞柄插入该车左前灯部位。所幸小车车速不快,并及时刹车,未造成人员受伤。石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现场勘查及调取小汽车行车记录仪,基本还原了事故经过,全部过程不过一二秒钟。如果对面来的是一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或者行人,那后果更不堪设想。
民警认定,摩托车车主刘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刘某与轿车车主自行达成赔偿协议,由刘某一次性赔偿8000元。
民警提醒,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非法安装遮阳伞存在诸多危害。首先,加装遮阳伞,遮挡了驾驶员的部分视线,转弯时难以查看车后情况;其次,非法加装改变了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的原有结构,改变了行驶中的风阻系数,驾驶员往往因不能控制平衡而发生事故。另外,在发生交通事故时,非法加装的遮阳伞很容易对驾驶员或其他人员造成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