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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乡村教师将涨工资 越往基层、待遇越高

时间:2018-08-18

发布会现场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郑周报道:8月17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部门举办江西省《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记者了解到,江西省将着力提升乡村教师待遇,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大力提升教师社会地位。

记者从发布会获悉,根据《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江西将着力提升乡村教师待遇。《实施意见》要求,认真落实好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及乡镇工作补贴等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提高补助标准,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对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其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由财政按政策实行代偿。

《实施意见》要求,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适当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在本地本校没有相应空缺岗位的情况下,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评聘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层级的起点等级;研究制定农村教师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办法,鼓励农村教师扎根基层。

在大力提升教师社会地位方面,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健全长期从教教师荣誉制度;积极组织开展“生态 红色研学游”活动,逐步给予优秀教师在省内主要景区免门票或优惠的措施;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对教师出资建立专项基金,对优秀教师进行物质奖励,对特困教师进行关爱救助。

《实施意见》提出,促进义务教育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加快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深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实行学区(乡镇)内紧缺学科教师走教制度和县域内名师走教制度,实现优质师资共享高位均衡;实行全省高校师范类音体美专业大学生实习与支教相结合,逐步缓解边远农村小学音体美专职教师紧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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