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近日,有南昌市民向新法制报记者投诉称,位于南昌市新建区的梦山山顶已然变成工地,就连省级文物――“梦山石室”旁边也出现了违法拆建。
据了解,“梦山石室”的保护范围为四周100米,修缮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申报。记者调查发现,山顶拆建的平台未经批准属违建被叫停,已受到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如今,已建好的平台是留是拆仍是谜,当地监管部门希望通过整改让违建合法,但有专家认为保留违建的整改方案行不通。
◎文/图 新法制报记者康春华
梦山石室
新搭建的平台
省级文保单位控制地带现违建?
梦山原名罕王峰,距南昌市郊30公里,属于新建区石埠乡境内。据历史的记载,蜀汉为晋所灭,刘备之孙刘护携家从四川来到这里,见山势险要,便傍山结寨。其母罗氏,见天下大势不可逆转,劝子归晋。刘护后因率军破贼有功封罕王,赐所住山峰为罕王峰。刘护之母常以山果感人入梦,俗称“梦娘娘”,民间历来有人求梦,遂又称梦山。
梦山常年绿树成荫,优美的自然风景和悠久历史文物浑然一体,山顶有座“梦山石室”,石梁石瓦,巧夺天工;“罕王庙”矗立山巅,气势巍峨……
然而,近日有市民向新法制报记者投诉称,如今山上出现违规拆建,山顶已然变身成为一个工地,甚至连山顶的省级文物――“梦山石室”也不例外。
据了解,“梦山石室”紧靠“罕王庙”后,是座以石条石柱仿木结构的石屋,始建于明代。正室房顶为四坡九脊,用青石板盖顶,梁、柱、斗拱和基均为花岗石。室宽5.7米,进深5.69米,高3.9米,屋内有石柱16根,四周无窗,唯一大门朝西偏南,有台阶数级。1959年,为保护古迹,在屋面用土瓦、青砖护顶,四周加砌砖墙,并定为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1987年12月28日重新公布为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8月14日,新法制报记者来到位于梦山山顶的“梦山石室”,原本通往山顶的道路已被拆除,现场除了正在施工的工人们,几乎很难见到游客。
记者几经周折才从一旁轧好的钢架上爬上罕王峰,眼前“梦山石室”四周的砖墙已经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新浇筑好的混凝土平台,石室孤独地立于平台的中央,平台边缘至石室四周有近10米宽,不少红砖块堆放在石室外的墙角,平台上裸露出来的钢筋表明这里还没有完工。
记者注意到,石室的外观日益残破,损坏严重,外延处临时搭上去的棚顶几乎快要掉落,但内部还是能感受到古建筑的韵味,古建筑搭配上如今混凝土浇灌的平台,此混搭风格让画面显得特别不协调。
建设方称为接待更多游客
在“梦山石室”内,记者没能找到任何工作人员,而在与之相邻的“罕王庙”内,一名男子正在看电视,当记者问及是什么人出资建设混凝土平台时,该名男子表示自己并非现场的工作人员,不知情。
现场施工的一名工人告诉记者,他们在这里已经工作了4个多月,之前“梦山石室”四周确实是砖墙,不过在这场改造过程中已经拆除了,取而代之的就是眼前的观景平台,原本平台上还准备修建几座小房子,但不知道为什么老板通知说暂时先不动。
为此,记者联系上了他们口中的老板张某。张某告诉记者,“梦山石室”地处梦山风景旅游区,也是新建区知名的道教场所,素有“祈福西山万寿宫,不到梦山一场空”之说。每到西山万寿宫庙会期间,特别是农历八月初一,这天集聚梦山的信众陡然增至几万人。而石室所处山顶容纳量小,加之坡陡路窄,人员拥挤,安全隐患巨大,挤倒、摔伤信众的事件时有发生,安全管理工作难度大。
张某表示,之前石室周边的围墙已经破败不堪,作为景区的管理方,拆除修建平台是为了消除安全隐患,向四周扩建观景平台也是修缮的一部分,如此一来可以扩大人员集聚场所的容量,如今工人们正在赶工期,打算在农历八月初一之前完工,以应对西山万寿宫庙会期间剧增的人流量。
如此修缮游客会满意吗?在记者采访期间,刚好有一位游客站在百米之外,记者试图邀其至峰顶一睹石室的风采,这位游客却连连摇手表示拒绝。该名游客远远指了指峰顶向记者抱怨说,“这算什么修缮,哪里还看得出来是什么文物?整体风貌都已经被破坏,有些煞风景。”
文化部门确认违法并已叫停
据了解,“梦山石室”属于省级文保单位,保护范围划定为石室四周各100米,保护范围内的修缮必须按照要求进行报批,且整个修缮过程也有严格要求。
那么,这次修缮有没有按照相关规定申报手续呢?
对此,南昌市新建区文广新局负责人熊慎湖告诉记者,“梦山石室”的主体上没有被修缮,张某修缮拆除的围墙等建筑不属于文物,但是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建设方并没有按照相关规定申报手续,确实属于违法建设。
据了解,早在6月25日,省文化稽查总队在新建区开展文物巡查时,就发现“梦山石室”控制地带有施工建设行为,并当即下发了《文物安全责任整改通知书》给南昌市新建区文广新局。
“这引起了我们的高度重视。”熊慎湖表示,6月26日,局里委派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与博物馆的同志下到现场,发现9名建筑工人正在该文物保护范围内施工,经调查询问,施工系梦山罕王庙管理方所为,并没有省政府的批准。
7月9日,经批准,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依法对上述违建予以立案。7月18日,执法人员再次赴现场检查,发现仍有工人在施工,随后执法人员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在保护区范围内的一切违法行为,并制作了《现场检 (勘验)笔录》和《调查询问通知书》。
7月23日,张某接受调查询问,对擅自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梦山石室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8月13日,新建区文广新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熊慎湖坦言,在动工之前,张某确实与相关单位有过沟通,但因有些前置条件没有满足,未能得到同意建设的相关批复,但张某为赶着完工并投入使用,擅自启动了工程建设。
罚款十万后是拆是留?
事实上,早在2017年我省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也明确,各级政府作为本行政区域内文物保护的责任主体,把法定文物保护职责列入地方政府责任清单。
此外,2016年,国家文物局就发布通知称,从2016年起至2018年年底,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2016-2018年)”,并要求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执法机构)切实加强对整治行动实施情况的跟踪督查,主要负责同志为本地区整治行动第一责任人,应定期督导。其中,“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违法建设”就被列为重点查处法人违法案件之一。
那么,在如此背景之下,记者采访当天,“梦山石室”建设控制地带内违建为何仍在施工?
对此,熊慎湖表示,记者采访时看到的施工部分可能在保护范围以外,对于控制地带以内所建的平台,局里已经拿出处理意见,并上报至南昌市文广新局。
该局提供的落款时间为7月24日的《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梦山石室”保护区范围内违法建设的处理意见》载明:“1.立即全面停止在保护区范围内所有违法建设行为;2.对其违法建设行为罚款拾万元;3.限期整改;4.梦山石室文保员程意远未及时发现并报告违建情况,属严重失职,经研究决定,撤销其文保员资格。”
对于已经建成部分,到底是拆除还是保留?上述负责人坦言,由于梦山山高坡陡,恢复原状的难度大,且会留下较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准备征询文物专家的意见后进行整改。
该负责人透露,就此事已经邀请过3位专家召开了专家论证会,这一整改方案中,该局倾向于保留违建,但由于其中1位专家不认可这一保留违建的整改方案,因此还需重新再请专家进行论证。
◆专家
恢复文物历史环境原貌更重要
8月15日,记者电话联系上了持反对意见江西省文物保护中心文博副研究馆员徐少平。徐少平告诉新法制报记者,相关法律规定这类违建就是拆除,保留违建的整改方案根本行不通,“这种损害历史文化传承的建设,即使通过整改让其具备合法手续,也会受到公众质疑。”
这名专家还介绍,专家论证会前,他专门到现场看过,现场的施工并不属于修缮性,“梦山石室”具有不可再生的唯一性,所建的平台已经破坏了其整体风貌,当下恢复文物历史环境原貌更为重要。
记者查阅国家文物局于2016年发布的《关于部署开展“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2016-2018年)”的通知》发现,在加大违法案件惩治力度方面,通知要求,“对于实施文物行政处罚的案件,重在责令涉案单位改正违法行为,不得以罚款代替整改,尽可能恢复文物本体及历史环境原貌。”
采访中,熊慎湖曾多次提及“梦山石室”所处山顶容纳量小,其围墙破旧不堪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他表示,拆除已建的平台恢复原貌,从操作层面讲有一定的难处,但如果整改方案确需拆除,也会组织进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