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李繁荣、全媒体记者赵鸿宇报道:记者昨日获悉,日前,省住建厅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六不得”要求,实打实整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六不得”要求:不得把要求外地建设类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公司、子公司、生产基地等作为招投标的前置条件;不得以建立“预选承包商库”等名单、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企业类型、企业注册地等要求变相设置的准入条件或设置不合理评分项,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参加建设项目投标;不得抬高门槛,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参与招投标活动;不得将特定区域、特定行业的信用评价或业绩作为投标的加分条件,变相限制、排斥市场主体参与公平竞争;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投标企业纳入本地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江南都市 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