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新法制报记者朱叶报道:昨日,记者获悉,南昌市政府日前决定自9月1日起,扩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红谷滩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调整后的经济技术开发区禁燃区域为:经开区与湾里区分界线以东,梅林大街-志敏大道以南,经开大道以西,经开区与新建区分界线-经开区与红谷滩新区分界线以北的合围区域。
调整后的高新技术开发区禁燃区域为:高新区与青山湖区西面分界线以东,富大有路-昌东大道-艾溪湖北路以南,天祥大道以西,高新区与青山湖区南面分界线以北的合围区域以及艾溪湖管理处全区域。
调整后的红谷滩新区禁燃区域为:凤凰洲管理处、沙井街办、红角洲管理处、九龙湖管理处全区域以及生米镇枫生高速以东,九龙湖湖体中心线以南,赣江沿线以西,赣州大道以北的合围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