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江西新闻

江西核发524张排污“身份证”

时间:2018-08-30

本报讯 (记者郑颖 实习生史慧芳)8月28日,记者从省环保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对企事业单位排放大气、水等各类污染物进行统一规范和约束,实施“一证式”管理。截至8月20日,实际核发16个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共524张,倒逼企业拧紧生态阀门,实现从“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转变。

去年6月,我省出台了《江西省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计划》,明确全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加快推进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目前,我省在全国排污许可核发系统上注册企业979家、申请前公示635家,实际核发的企业排污许可证包括火电、造纸、钢铁、水泥、印染、有色金属、制革、炼焦化学、平板玻璃、制药、电镀、制糖、农药、石化、屠宰及肉类加工及其他农副食品加工等16个行业。

排污许可证是每个排污单位必须持有的“身份证”,是企事业单位生产运行期排污行为的唯一行政许可,也是排污单位守法、执法单位执法、社会监督护法的基本依据。通过实行排污许可制改革,我省建立起精简高效、衔接顺畅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同时,进一步厘清政府、企业之间的责任,推动落实企事业单位治污主体责任。

我省加大排污许可证常态化执法检查,重点打击无证和超证排污行为。对环境选址敏感、污染排放量大、环境风险高、环境治理水平低的排污单位实施重点检查;对企业是否按要求提交执行报告、上报管理台账、开展自行监测等方面加强监管;对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要求,无法提供自行监测原始记录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将抽查结果在排污许可管理平台中进行记录,对有违规记录的,提高检查频次。据了解,我省已对未按要求提交执行报告的2家企业进行了全省通报,对达不到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的15家企业依法注销了排污许可证。

  • 上一篇:南昌“老姐妹”十余年坚持献血
  • 下一篇:宜春退休职工11年坚持义务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