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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赚钱就污染环境?男子因提炼金属排放有毒有害物质获刑

时间:2018-09-01
 中国江西网讯 肖庆华、侯燕豫、记者周再奔报道:搭建小高炉焚烧废旧电子产品提炼金属,废气、废液、废渣直接排放、堆放,严重污染环境只为非法牟利……8月30日,中国江西网记者获悉,赣州市于都县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了这起污染环境案,被告人庄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据于都县法院经办法官介绍,2016年4月至6月期间,庄某光以非法牟利为目的,由另一合伙人康某(已判刑)等人出资,康某负责日常管理,庄某联系他人提供原材料焚烧,搭建小高炉焚烧废电路板、电子电器、电线等提炼金属。期间,该作坊共焚烧了291吨废旧电子产品,无任何环保设施,产生的废气、废液、废渣直接排放、堆放,非法处置有毒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庄某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非法排放、倾倒和处置有毒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构成污染环境罪;鉴于庄某在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系从犯,且在归案后自愿认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法官提醒,保护环境,人人有责。有些人存在侥幸心理,法制观念淡薄,肆意污染,以牺牲环境来换取非法利益。此案中,被告人因利益驱使而实施的非法倾倒、排放有毒有害物质行为,严重破坏自然环境,侵害居民身体健康,触犯了环境法律红线,终被追究法律责任,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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