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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条实招促江西电商发展 鼓励打造“网货”江西品牌

时间:2018-09-04

本报讯 (记者杨碧玉)为促进电子商务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动力,我省在全国先行先试,已建成1个国家级、3个省级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9月2日,记者获悉,省工商局等12家省直单位和部门,联合发布19条助推示范区创建和电商发展的措施,并落实了责任单位。其中,鼓励加强电商品牌培育,打造“网货”江西品牌。

19条措施从营造便利开放的电商准入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的网络经营秩序、加强电商服务、制定电商扶持政策、营造协同共治的网络监管五方面,鼓励示范区创建地区大力推动电商发展,如:放宽电商企业登记条件;支持开展食品药品网上许可审批改革试点;扶持电商企业开展商标专用权质押等,探索建立适合电商企业的授信审批、信用评级制度;鼓励构建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电商小微企业孵化基地。

19条措施还鼓励加强电商品牌培育,推进区域品牌和产业集群建设,支持特色、传统产业开展电子商务,打造“网货”江西品牌。依托当地丰富的绿色生态农副产品资源,构建线上特色超市;支持南昌、九江、赣州、吉安创建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现跨境电子商务监管平台与江西省公共平台对接;鼓励参加各类发展论坛和博览会,支持本土电商企业向外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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