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胡林浩、记者孙娟报道:为了经济利益,瑞昌市肇陈镇八门村徐某从网上购买了升压器等设备,在洪一乡双港村洞下山上的水田中非法安装电网近300余米,用以打野猪来贩卖。后被民警当场查获。
9月4日下午,肇陈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日常走访时发现位于洪一乡双港村洞下后山的水田中有架设好的用于电野猪的电线数百米,但现场未发现电源等设备,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民警立即开展外围摸排,最终确定了嫌疑人。
9月5日凌晨,民警又来到洞下后山,一举将正在放电打野猪的陈某抓获,并现场扣押作案用电瓶两个,升压器两台,架设好的铁丝若干,后现场了解,其同伙徐某因夜间山区温度低,骑车回家拿被子,民警遂埋伏在路边,一举将徐某抓获。
经查,2017年下半年以来,八门村村民徐某、陈某擅自安装、使用电网放电多达30余次,通过对放电打到的野货进行售卖,从而获得的不法收益高达万元。
徐某和陈某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构成擅自安装、使用电网,属情节严重。遂决定分别给予徐某、陈某行政拘留八日、五日的处罚,并处罚金500元;对于违法安装、使用电网取得的利益予以收缴。
肇陈派出所提醒广大市民:我国法律明令禁止个人私自安装、使用电网、捕兽夹、猎套等行为。《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有明确规定,对于私自安装、使用电网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如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司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