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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首次实施退耕还湿(地)项目

时间:2018-09-11

本报讯 (记者杨碧玉)为呵护鄱阳湖“一湖清水”,我省加快鄱阳湖流域生态修复。9月6日,记者从省林业厅获悉,今年我省首次在鄱阳湖区域实施退耕还湿(地)项目,共安排资金200万元,退耕还湿总面积2000亩。

让原开垦耕地恢复湿地原貌,可有效扩大湿地面积和改善湿地生态功能。按照每亩湿地一次性补贴1000元的标准,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都昌候鸟省级自然保护区各实施退耕还湿1000亩,分别安排资金100万元。两个退耕还湿项目的实施方案已通过专家组评审,并获省林业厅批复,当前正在两个保护区内实施。

力保鄱阳湖流域湿地生态系统安全稳定,我省多方发力――开展省重要湿地名录的确定工作,拟将鄱阳湖区106块湿地纳入《江西省第二批省重要湿地名录》;积极推动湿地保护,截至目前,环鄱阳湖区共有省级以上湿地公园16处,保护湿地面积6.33万公顷。与此同时,大力实施造林绿化,去冬今春以来,环鄱阳湖15个县(市、区)共完成造林面积16.09万亩;重点防护林工程等生态建设项目向鄱阳湖流域倾斜,今年安排鄱阳湖流域人工造林、封山育林17.9万亩。

省林业厅还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清河行动”,累计查出涉林涉湿案件580余起,其中刑事案件110余起;今年初,联合省水利厅等省直单位,在环鄱阳湖区开展“雷霆2018”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鄱阳湖区湿地,滥捕候鸟、鱼类等违法违规行为;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管理局还与省高级人民法院、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永修县人民法院在吴城保护站,成立了全国首家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设立了巡回法庭。

另外,我省积极建立鄱阳湖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今年,我省在环鄱阳湖区实施生态效益补偿项目11个,中央财政湿地补贴项目1个,共计投入2200万元。这些项目的实施,大大加快了鄱阳湖流域生态保护与恢复的进程,为维护鄱阳湖湿地生态系统安全、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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