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娶亲嫁汉,凭证上岗,早就是一个常识。我国先后颁布的1950年、1980年两部《婚姻法》(1980年《婚姻法》在2001年进行了修订),均确立了婚姻登记是结婚的必经法律程序,结婚证成为证明婚姻关系的重要法律凭证。
改革开放以来,小小的结婚证样式经历了从“奖状式”一路变成“红本本”,从没有照片变为贴上双方合照等等,背后的结婚登记制度也随着发生了改变。一方面,结婚登记属于个人“私事”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另一方面,结婚证本身作为法律文书也在现代生活中频频派上大用场。
◎文/图 新法制报记者朱叶
2004年民政部统一新版结婚证封面
上世纪80年代:领证?单位开证明了吗?
1983年,热恋中的朱先生和李女士下定决心:结婚。
去登记前,两人分赴各自单位――当地粮食局、供销社分别开了一份“证明”:“兹有我单位职工XXX,生于19XX年X月X日,达到法定结婚条件,同意其与XXX结婚!”文末加盖一个鲜红的单位公章。
尽管结婚证的样式一直有所变化,可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到单位、村(居)委会开具证明作为领证的必要条件,一直没有改变。事实上,这也写入了原内务部或民政部在1955年、1980年、1986年和1994年先后颁布的4个婚姻登记办法或条例内。
有了证明,带上户口簿,他们终于捧回了一纸“奖状”――当时的结婚证类似现在的“三好学生”奖状,载明双方姓名、年龄、性别、结婚日期,不需要贴照片。
“开证明就相当于由单位或者村(居)委会对申请人进行了一次‘政审’。”对此,南昌市东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副主任万义鹰解释道。作为一名从事婚姻登记工作24年的“老人”,万义鹰表示:“在计划经济时代,人口基本不会随便流动,单位熟悉每一位职工的情况,包括婚姻状况。在单位的人事管理中,独生子女费、住房分配等方面都与婚姻有关系。这种情况下,一个人的婚姻状况是没有隐私的。”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离婚。
万义鹰称,这样操作的弊端也逐渐显露,一方面容易给经办人员人为阻碍他人婚姻登记留下寻租空间;另一方面一旦碰到有人阻挠,譬如一方父母向单位施加压力,申请人很可能就无法拿到婚姻证明,这与《婚姻法》主张的婚姻自由原则相违背。
上世纪90年代:领证?先去做个婚检!
1998年,小镇青年小李决定同女友结为合法夫妻。同父辈相比,他们领证的关卡多了“强制婚检”这一项。强制婚检制度是1995年6月1日实施的《母婴保健法》规定的,它要求“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者医学鉴定证明”。
国家实行强制婚检的初衷有很多,控制传染性疾病、遗传性疾病,保护婚姻双方的身体健康,保护新生儿的健康等等。根据《婚前保健工作规范》,婚检机构医师视不同情况在《婚前检查医学证明》上注明“符合结婚医学条件”,或者出具“不宜结婚”、“不宜生育”、“暂缓结婚”的医学意见。
撇开婚检过程有关生殖健康检查的尴尬不谈,小李对于婚检时的忐忑倒是一直记忆犹新。所幸,检查机构最终出具了“可以结婚”的证明。
随后,他从民政部门领回了自己的结婚证。那时的结婚证已经是护照式的红本本了,打开内页迎面就是一个大红双喜图案,图案上方贴有新人的照片,再翻一页则载明了申请人双方的信息及发证日期。
也有极个别的准新人,会因为婚检证明上的“不宜结婚”“不宜生育”医学意见而领证被拒。万义鹰觉得:“两个人结婚,并不只是为了传宗接代,不能生育为什么就不能结婚呢?”他认为,婚检是有必要的,但是否结婚应该尊重当事人的决定。
2003年:带上户口本就把证给办下来了
据万义鹰介绍,2000年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很多人选择脱离单位“下海”经商,与此同时城乡之间流动人口逐步增加,单位、村(居)委会已经不能全面掌握申请人的婚姻情况。
2003年10月,民政部的部门规章――《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废止,取而代之的是由国务院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制度的法律地位得以提高。
新颁布的条例中,最大的变化就是申请人双方只要带上户口簿、身份证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就可以领证了。一直延续的单位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婚检证明等手续,通通减免。
据万义鹰介绍,新条例在2003年10月颁布实施以后,南昌市东湖区婚姻登记处当年10至12月份三个月的结婚登记总量猛增至1700余对,与前9个月的登记总量持平。
这一年,民政部下发通知要求全国统一启用新式结婚证,证书封面枣红色、烫金字,采用安全防伪水印币纸,新证的内页采取了联页、横排版的方式,方便电脑打印。
取消强制婚检,这在当时被普遍认为是公权力退出结婚这一私权领域,符合社会与人性发展,是法治的进步。但并不等于取消婚检,而是宣告婚检制度从强制走向自愿。
近年来一些有关婚姻登记的惠民政策、举措也陆续推出,如:免除9元婚姻登记工本费、实行网上预约结婚登记、免费婚检等等,这些都促进了婚姻登记总量的增长。
如今:结婚证频频派上大用场
现在,人们对于结婚的理解包罗万象,但可以明确的是,结婚登记属于个人“私事”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与此同时,结婚证作为法律文书在现代生活中频频派上用场。
譬如,结婚以后,孩子上户口、上学需要父母的结婚证;去银行贷款,银行会让你提供结婚证;将自己的房子过户给别人,房产管理部门会要您的结婚证;办理财产继承手续,相关部门会也要你的结婚证。又如,在离婚进行财产债务分割时,涉及婚前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等的认定,结婚证上的领证日期是重要的界定凭据。
万义鹰表示,2007年,江西省正式启动婚姻网络登记系统,各地民政机构也正在加紧补录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婚姻登记信息。目前,省内婚姻登记系统内婚姻信息可以实现联网查询,也可以查询经过数据交换后的省外婚姻登记信息。未来,还将接入省内法院生效司法文书系统,录入法院对于离婚官司的调解、判决信息,形成关联信息查询。一般情况下,只有婚姻当事人凭有效身份证到当地民政局才能查阅婚姻信息。
据悉,全国还正在推进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届时,凡是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能解决的,一律不需要群众再提交相关证件证明,这其中也包括婚姻登记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