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讯 王宇、张同、记者李逊摄影报道:9月12日上午,江西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首发仪式在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分局沙井派出所举行,省市公安机关及港澳办、台办领导和部分港澳台居民代表参加了首发仪式。江西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政委吁小平向来自台湾地区的居民代表发放了江西省首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全省138个受理点可办证 首次申领免收工本费
江西省公安厅自9月1日正式启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业务,并在全省公安机关设置了138个受理点。目前,我省首批受理的218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已制作完成,正在陆续发往各地受理点。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规定,港澳台居民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领。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放证件。首次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居住证的有效期限为五年,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
持证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享受多项权利
来自高雄的李先生到南昌工作生活已19年了,得知自己领到了江西省首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他非常激动,“以往我们出行和办理银行业务特别不方便,坐高铁只能在窗口排队买票,也无法绑定银行卡享受移动支付服务。”李先生告诉记者,他这两天就准备注册各种出行软件享受网上订票的便利。
据介绍,持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3项权利,义务教育、就业、卫生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以及乘国内航班和火车、住宿旅馆、办理相关金融业务、办理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等9项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