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都市报讯 全媒体记者熊楚婵摄影报道:9月12日上午,江西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首发仪式在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分局沙井派出所举行,并发放了江西省首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据了解,我省首批受理的218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已制作完成,正在陆续发往各地受理点。
真正成为“新南昌人”
9月12日上午10时,来自台湾高雄的李先生得知自己领到了江西省首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后,难掩喜悦。“以前只有台胞证,出行乘坐高铁和飞机都必须去人工窗口排队买票,也无法绑定银行卡享受支付宝等移动支付服务。现在有了这张新的居住证,就可以网上自助买票了。”在南昌工作生活了19年的李先生高兴地说,他现在真正成为一个“新南昌人”了。
此外,李先生表示,一张看似简单的证件,却让台湾同胞感觉到浓浓的归属感,“居住证的号码和大陆身份证一样有18位数字,这让人感觉亲切。我现在就要用我的居住证,在手机上订购一张前往外地旅游的火车票。”
持证可享多项权利
据了解,持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3项权利,义务教育、就业、卫生、文化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以及乘坐国内航班和火车等交通运输工具、住宿旅馆、办理相关金融业务、办理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等9项便利。
为最大限度地方便在赣港澳台居民申领居住证,江西省公安厅自9月1日正式启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业务,并在全省公安机关设置了138个受理点。
如何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港澳台居民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放证件。首次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居住证的有效期限为五年,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