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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阻碍合法采砂作业 逼迫砂场老板交纳保护费

时间:2018-09-13

文/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任德志 实习生万沁姝

9月12日,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获悉,赣州市赣县区公安局于今年成功铲除了一个以村民袁某华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据悉,袁某华以保护河堤安全、砂石资源系本村所有等为借口,通过言语威胁、剪断缆绳等方式阻止砂场在贡江龙舌村河道内的合法采砂作业,迫使砂场老板向其团伙交纳费用。目前,团伙成员已被抓获归案。

通过暴力手段收取采砂场“管理费”

2018年2月27日,赣县区公安局扫黑除恶专案组从辖区江口派出所移交的龙舌村黄某某等人被故意毁坏财物案的相关材料中发现,黄某某等人除采砂船受到毁坏外,还被勒索了钱财。警方由此分析认为,可能存在一个恶势力犯罪团伙。

经过专案组调查,一个以赣县区江口镇龙舌村村干部袁某华为首,以辖区多家采砂场为侵害对象,通过语言威胁、打砸采砂船等手段,对采砂场业主收取“管理费”的涉恶犯罪集团逐渐浮出水面。

据调查,因贡江赣县区河段采砂场增加,河砂资源渐渐枯竭。2017年5月,不少砂场开始前往贡江龙舌村河道作业。时任龙舌村干部的袁某华发现河道采砂利润可观,便纠集该村聘用干部杨某春和袁某梁,村民袁某禄、陈某平、杨某平、郭某建、熊某春、郭某龙,擅自成立“龙舌村理事会”,以保护河堤安全、砂石资源系龙舌村所有等为借口,通过言语威胁、扔石头驱赶、游泳上采砂船打砸、剪断采砂船用于固定的缆绳、在河道内设置障碍阻拦采砂船进入等方式,阻止砂场在贡江龙舌村河道内的合法采砂作业,迫使砂场老板向其团伙交纳费用。

团伙9名成员 “分工明确”疯狂敛财

为了更好地获利,“理事会”还组织了部分成员轮班守候辖区采砂场,每日计算采砂工作量,按每立方米1.5元至2元的价格收取“管理费”,获利资金全部落入袁某华等人口袋。目前,公安机关共查明该犯罪团伙先后实施了5起刑事案件,涉案金额达70余万元。

据了解,该团伙涉案成员9名,其中有3名为村干部,团伙内部有一定的分工。如袁某华为该团伙头目,负责幕后组织操纵;杨某春、袁某梁、袁某禄、陈某平、杨某平系该犯罪团伙中的骨干成员,其中杨某春、袁某梁以村干部身份出面,对该团伙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掩饰;熊某春、郭某建、郭某龙是积极参加者,系实施暴力犯罪的打手等。

袁某华是刑满释放人员,后混入村民委员会,当选龙石村村委委员。之后,袁某华发现河道采砂利润可观,便萌生了从河道采砂场非法获利的念头。2017年7月,袁某华利用村干部身份,伙同杨某春、袁某梁两名村干部成立所谓的“理事会”,选举袁某禄为会长,陈某平、杨某平为副会长。该理事会不定期召开会议,商讨如何向辖区采砂场业主威胁索要钱财。

政府部门执法 受“理事会”成员阻挠

一方面,袁某华等人纠集团伙成员,通过聚众阻工、言语威胁、打砸采砂船、架渔网等暴力手段阻止采砂作业,并以河道采砂会损害本村利益为由,迫使采砂场业主主动提出向该“理事会”缴纳所谓的采砂“管理费”后,才能够正常作业。另一方面,在采砂场业主为维护正常利益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报案时,袁某华利用村干部身份以维护村民合法权益为由,鼓动“理事会”成员阻挠对抗政府职能部门行政执法。

袁某华等人被抓捕归案后,当地群众对扫除该恶势力团伙拍手称快,当地砂场经营已恢复正常。该案于2018年6月移送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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