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杜晓华、刘经丽、记者王樊报道:随着2019年1月1日税务部门负责征管社会保险费(下称“社保费”)时间临近,会不会增加缴费负担,社保费率有没有下调的空间,划转后如何缴交社保费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近日,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企业负责人、专家和税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
“规范征收社保费,有利于维持社保基金收支长期平衡,保障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定。对企业来说,有助于企业间的公平竞争,保持员工队伍稳定,而且将增强职工长远福祉,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江西省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李春根对记者表示。
政策稳定,企业负担不会增加
李春根长期从事社会保障与公共财政研究,他指出,社保费率是国家综合多种因素确定的,也是维持社会保障网安全有效的根本依据。税务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依法制定的社保政策进行征收管理,在政策不变的前提下,征收标准和负担水平不会出现变化,缴费负担不会因为税务部门征收而增加。
李春根表示,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在保证社保费总体收支平衡的情况下,有利于实现社保费征缴“覆盖广、基数实、费率低负担低、遵从高”的可持续发展态势。
针对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9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以激发市场活力,引导社会预期向好。
“社保费关系着企业的生产成本和职工的切身利益,9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现有征收政策不变’的决策给了我们企业和职工‘定心丸’,‘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更是给我们企业发展‘加满油’。”江西省宜春市明远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钟世平表示,多项减税措施和社保费率降低双管齐下,企业发展壮大的同时更能保障职工的利益。
据了解,江西省是全国尚未由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的14个省份之一,江西省税务部门克服社保费涉及面广、缴费人员多且构成复杂等情况,积极开展实地调研,细化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衔接、改革任务按期推进。
江西省税务部门相关人员表示,征管职责划转后,税务部门会充分考虑建立与现代征管条件相匹配的负担机制,保证社保缴费政策的有效衔接,保持企业和居民社保负担稳定。
分工更专业,征纳成本将进一步降低
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是14亿国人的共同期盼,也是大众十分关心的问题。随着老龄化加快,加之区域发展不平衡,我国部分地区养老金发放形势跟不上实际需求,而且各地社保费缴纳和负担不一,难以形成统一、科学的社保管理机制,员工社保权益也难以保障。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是社会保险改革的方向,统一征收主体、提高征收效率提上了议事日程。
据了解,在全国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中,截至2017年底,全国有24个省区市税务部门不同程度参与了社保费征收,征收额已占到全国社保费总收入的43.3%。“税费同征,不仅极大节约了行政成本,也极大提升了社保费征缴效能。从24个省区市税务部门社保费征收的情况来看,总体都较为平稳,没有出现企业负担大幅增加的情况。”江西农业大学副教授吴青林介绍。
吴青林认为,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实施税费协同管理,具有效率更高、成本更低、执法更规范的专业优势。同时,将社保部门及其经办机构从繁重的征收任务中解脱出来,能够更加聚焦主业,集中精力把参保扩面、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待遇发放等工作做得更好。“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构建起职责清晰、流程顺畅、征管规范、协作有力、便民高效的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机制,将实现社保资金长远的安全、均衡和可持续增长。”吴青林说。
放眼长远,缴费人权益进一步保障
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后,不会出现缴费负担大幅增加的问题。“对于职工来说,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能增加社保的保障,进一步保护职工的权益。”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程锋谈到,社保费涉及13亿缴费人,是老百姓的“养命钱”,事关百姓切身利益和民生福祉,确保其安全完整至关重要。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可从体制上实现社保资金收、管、支的严格分离,符合“收支两条线”原则,有利于促进形成“税务机关征收、社保机构发放、财政部门管理、审计部门监督”的科学管理机制,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与完整,有效避免少数企业为降低成本而牺牲职工个人利益,进而影响职工长远福祉。
此外,程峰还指出:“在依法治国大背景下,企业依法依规缴纳社保费,能够维护企业间和地区间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在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我们将从压缩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缴费服务入手,不断减轻缴费人负担,增强缴费人的获得感。”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尹光星介绍,江西省税务局大力推进“金税三期”社保费征收系统、征缴网报系统和社会保险费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将实现相关业务资料及数据的网上传输和税银一体化征收、网上申报、个人持卡缴费等多种缴费方式。大力推进缴费便利化改革、完善服务举措,切实优化缴费服务,满足缴费人多元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