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抚州讯 吴振兴、记者周文平报道:记者从抚州市财政局了解到,今年上半年该市中心城区共有1123户、2219人符合廉租房租赁补贴发放条件。补贴的发放标准按照抚府办抄字〔2009〕42号文件执行,即人均住房保障面积10平方米,按每平方米7元计算,每人每月补贴70元。目前已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资金46.68万元。
据了解,廉租住房补贴是我国对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采取的一种住房保障政策。保障方式实行租赁住房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主要通过实行租赁住房补贴,增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也就是向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照廉租住房保障的补贴标准发放补贴款,由其自行到房屋租赁市场租赁住房。
中心城区居民申请廉租房租赁补贴要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是拥有中心城区城镇户籍;二是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三是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777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