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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州司法鉴定中心被质疑造假 官方:违法违规 停止鉴定三个月

时间:2018-10-09

之前报道:司法鉴定人签名是代签算造假吗?

新余渝州司法鉴定中心被质疑造假续:江西省司法厅介入调查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焦俊杰报道:6月22日,中国江西网、信息日报报道了《司法鉴定人签名是代签 新余渝州司法鉴定中心被质疑造假》一事,引发广泛关注。日前,江西省司法厅发布调查结果,认定新余渝州司法鉴定中心存多次违法违规行为。

在该起事件中,处于一起交通事故纠纷中的市民毛志伟质疑新余渝州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造假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司法鉴定人的签名是伪造的,而且这个司法鉴定人告诉我他早就离开了这个司法鉴定中心,说他没有参与这个鉴定。”毛先生介绍。

此后,江西省司法厅介入调查。

日前,中国江西网记者获取了一份江西省司法厅9月28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显示,现已查明:渝州鉴定中心接受曾某某个人委托,对“鉴定曾某某伤残等级及后期取内固定物费用评定”的委托事项进行鉴定中,在该中心鉴定人胡斌未实际参与该鉴定事项且并不知情的情况下,渝州鉴定中心擅自代盖胡斌印章、代署胡斌签名。同时查明,渝州鉴定中心在鉴定人胡斌并未参与鉴定活动的另外6件鉴定案件中,也存在假借胡斌的鉴定人印章及代签名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的事实。

江西省司法厅认为,渝州鉴定中心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十条和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九条、第三十七条等规定,属于违法违规次数较多、性质情节较重,属于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造成了扰乱司法鉴定管理秩序、损害司法鉴定公信力等不良后果。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十三条笫二款笫(一)项和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笫四十条第(一)项之规定,江西省司法厅决定:对新余渝州司法鉴定中心给予停止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三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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