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17时,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还有不少人,吉安一律所律师王某来到自助触摸屏前,熟练地敲打着键盘。
很快,王律师的手机当场就收到了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如今,在江西全省各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网上立案、掌上电子法院,为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带来了高效便捷的体验。
一份简单的“受理案件通知书”,从无到有、从手书到如今“E中心”电子通知,从纯粹的通知到权利义务的列明,凝聚着四十年的法治发展与司法追求。这份联系群众与法院的法律文书,是一览我国人民法院四十年司法为民征程的最好观景台。
◎文/图 张慧斌 曾佐辰 新法制报记者程爱娣 实习生王凯琴
当事人在立案大厅当即拿到立案通知书
打造智慧平台
送达电子法律文书
吉安县人民法院档案室,一份1998年3月2日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有些泛黄,黑色碳水笔书写的字迹跃然纸上:朱某某,我院已经接到你单位一九九八年二月二十六日诉朱某损害赔偿的起诉状……
当年,电子通知对法官们来说,还很遥远。
过去,单一的纸质法律文书不仅需要诉讼群众递交领取,而且保管不便、难以随时阅读都无形中为群众增添了不便。
如今,随着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推进,电子法律文书日渐成为诉讼群众主动选择的送达方式。诉讼的各个环节实现了“开始即告知”,手机即时将“受理案件通知书”等文书推送当事人,“跑腿累、保管难、不便看”的问题已不再困扰群众。
“信息化就是指尖上的司法便民,就是加大司法为民力度,让群众少跑腿、多获得!”吉安县法院立案庭周庭长这样向他的老同事们介绍信息化建设。
足不出户的网上立案、案件信息查询,也借助信息化建设的东风成为现实。手机短信、微信、QQ等都可以成为接受“受理案件通知书”的载体和平台,还可以通过网上缴费。
早在2014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开通了支付宝缴纳诉讼费服务,成为全国首个试水移动支付缴费的司法机关。如今各地法院搭乘信息化快车,不断探索新形式,提升诉讼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当事人立案提供切实方便。
据介绍,不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温馨提示也展示出时代的印记。如提醒诉讼缴费可以用微信、支付宝支付,开启了法院诉讼费移动支付的时代,广东省南海法院、肇庆法院,广西柳州法院纷纷开启了诉讼费支付宝和微信支付。
“司法公正不仅体现在审判上,还体现在司法服务过程中的温度。便民利民是司法公正的另一种方式,法律服务也是程序公正的内涵。”吉安中院立案庭庭长李昶表示,无论是费用收取还是司法救济,法院要始终秉承人文关怀,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不是“冷冰冰的”。
推行立案登记
“两字之差”让群众收获“获得感”
变立案审查为立案登记,“两字之差”让全国法院在2015年5月的一个月时间里经历了一场当时“最坚决、最彻底”的改革。
“信访少了,信法多了”,2015年改革的一个月时间内,全国各地的法官们海量接案,数十万当事人拿到了“受理案件通知书”。
立案登记制这项改革新举实施以来,措施落实坚决、彻底,立案难问题已经成为历史,人民群众收获满满“获得感”。
2015年6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晒出立案登记制改革首月成绩单:全国各级法院共登记立案113.27万件,同比上一年的87.4万件,增长29%;环比当年4月的107.94万件,增长4.93%。
如今,到法院立案,导诉咨询、窗口办理、立案完毕,整个流程走下来,快则15分钟,慢则半小时,与之前动辄两小时甚至半天相比,速度大大提升。
改变除了效率,还有服务。
“通过全面告知,详细列明了缺乏的必要性诉讼材料,让我们不了解法律的人能够做到一次性补全立案材料,为法院点赞!”这是从浙江赶来的股东高某在通过网上咨询一次性补全诉讼材料后,当场获得立案后高兴地说道。
立案登记制实行以来,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9.6%。
聚焦弱势群体
“受理案件通知书”桥接司法援助
指导困难群众申请司法援助,如今已成为“受理案件通知书”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大部分案件都是需要缴纳一定金额的案件受理费。对于经济条件不太好的当事人来说,这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为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要求,确保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能够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打得起官司”,2000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免交。
吉安人老徐就是受惠者之一。
如今儿子已硕士毕业的老徐,逢年过节时都不忘给法官发送问候短信。事情还得从2011年说起,当年老徐在做小工时不慎摔伤,应由包工头支付的医药费和赔偿款屡遭拖欠;同年7月,儿子被大学录取的喜讯却更让老徐一筹莫展。
同村村民了解到老徐因为顾忌诉讼费,而迟迟没有起诉时,主动找到他:“这是我去年在镇上法庭打官司的受理案件通知书,上面写着,确有困难的可以缓交诉讼费,先打官司哩!”
老徐当即据此申请司法援助。
仅仅一个月后,老徐在法院的调解下如数获得赔偿款。当时,他激动地说:“这不仅是我的救命钱,更是改变我儿子命运的金钥匙!”
这是现行版“受理案件通知书”桥接司法援助的一个缩影。
“三十多年来,随着司法为民理念的深入和司法援助的发展,不断变化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带来了两个‘越来’:越来越少的,是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壁垒;越来越多的,是群众满满的司法获得感。”周老庭长回忆法律文书变迁时,如是感慨道。
立审执全覆盖
为三者架起衔接桥梁
如今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更贴心的在于构建起来“立、审、执”的衔接桥梁。
现在,“受理案件通知书”详细列明了“财产保全细则”和“申请执行需知”,将执行意识和措施采取前置在立案阶段,为立案、审理和执行三者架起了衔接的桥梁。
来自河南省的老崔等七人,来到江西的一家沙石厂务工。因为工厂拖欠工资已达半年,已然翘首回家过年的老崔等人心急如焚地来到法院起诉。在拿到“受理案件通知书”时,老崔主动询问并了解财产保全的意义和作用后,当即申请并完成了财产保全。
老崔等人的诉请在得到判决支持并生效后,他们当即申请的申请执行。“多亏了案件通知书提醒了老崔的申请财产保全,他们的工资才能这么快执行到位,真是法院、群众双受益!”执行干警小王在看到老崔欣喜地拿到工资踏上回家的旅程时,高兴地说道。
在立案阶段告知群众如何申请财产保全并熟悉执行规则,已经成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妙方之一。
伴随着各项立案惠民新举措的实施,提升司法服务质量的便民理念不断升级,不同形式的“受理案件通知书”也必将承载更多司法便民理念和内涵,不断传递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