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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被查处

时间:2018-10-11

中国江西网讯 新法制报记者方维芳报道:纸质原始记录与电子存储记录不一致,伪造监测时间、伪造签名……近日,省环保厅对南昌华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标公司)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问题进行了查处。

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被举报

“南昌华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标公司“)涉嫌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接到举报线索后,省环保厅监测处迅速组织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省环境监察局、南昌市环保局会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南昌市市场与质量监督管理局联合对华标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

检查人员现场查看了实验室,调阅了华标公司人员资料,抽查了检测报告、原始记录等材料,针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对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段新强,副总经理、嗅辨员罗时魁,检测部负责人、实验分析员马勋,现场部检测员邓晨晨、冷文鹏分别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调查询问笔录。

纸质原始记录与电子存储记录不一致

在检查时,检查人员发现江西绿美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有组织废气送样检测报告中TVOC监测项目纸质原始记录与电子存储记录不一致。由新余市国信担保有限公司委托,检测项目为饮食业油烟的CST检字(2018)第0109003号检测报告也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

检查人员发现,该公司还存在伪造监测时间或者签名的情况。其中两份报告的原始记录表明,采样人在2018年4月8日的同一时间段,在相距大约110千米的两地同时进行监测。

检察人员还发现,同一报告内6名嗅辨员及判定师、校核人员的签名笔迹疑似为一个人的笔迹,但同一人在2份报告中的签名笔迹又明显不一致。检查人员进一步核查发现,其中两名检测人员已分别于2017年4月和2017年9月离职。在两人离职后,华标公司不具备空气中臭气浓度的检测资质,却盗用离职员工的名字出具检测报告,并且在接受执法调查中出具伪证,篡改两人离职时间以掩盖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超监测资质出具监测报告等问题。

相关人员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检查人员认为华标公司符合《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中有关认定伪造监测数据行为的情形。华标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应对弄虚作假行为负责。

根据《江西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省环保厅将华标公司和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检测部负责人、相关采样及分析审核人员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将其弄虚作假、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上报给江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和联合惩诫;禁止华标公司参与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或政府委托项目,禁止上述弄虚作假不良记录人员在生态环境监测行业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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