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廖佩 李希文 新法制报记者朱叶报道:近日,南昌市青山湖区一餐馆老板郭某因拒缴燃气费两年,被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司法拘留传唤,并对欠款强制执行。
昨日,记者从南昌市燃气集团获悉,在郭某缴清燃气费欠款23200.65元后,才被释放。该起案例为南昌首次对燃气用户动用法律手段进行追缴。
2016年5月24日,南昌燃气集团燃气稽查队在日常巡查中查到,位于南昌市青山湖区世纪风情三期沿街一餐饮店面私接私改燃气设施,存在有表无户情况。经查,该店铺所欠燃气费总计23200.65元。在下达违章通知单后的一年多时间理,燃气集团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催收,但郭某都以各种理由推辞、拖延,拒缴燃气费。
多次催收无果后,2018年1月24日,南昌燃气集团向青山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郭某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所欠燃气费23200.65元。面对判决,且在燃气公司申请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后,“老赖”郭某仍置身之外,拒不缴纳欠款。
在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文书6个多月后,10月15日,法院法警出动,将照常经营餐饮店的郭某传唤至法院并依法予以司法拘留。迫于执行的强大威慑力,次日,郭某就缴清欠款,获得释放。该起案例为南昌首次对燃气用户动用法律手段进行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