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全媒体记者章娜报道:10月21日,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我省近日印发《江西省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评估认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以规范省级人力资源产业园申报、认定、管理、监督等工作,引导和促进人力资源产业园可持续发展。
《暂行办法》规定,园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使用场地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设施较完善,能够为入驻机构提供必要的软硬件支持。功能较齐备,具有公共就业和人才、工商注册、财政税收、投融资等公共服务功能。园区入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少于30家。园区内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年营业收入总量连续两年不低于5亿元,且有较强增长态势。